
【獨媒報導】7.21非白衣人案上周判刑,《明報》周三(5日)刊出港大法律學院客席教授陳文敏的專欄文章《評林卓廷7.21案︰上集還是中場?》,當中提及「法院低調處理白衣人有組織、有武器的非法行為,而只針對閘內人士的行為」。保安局長鄧炳強即日去信《明報》,稱特區政府絕不認同有關說法,批評文章罔顧事實、誤導讀者,「令人以為法庭裁決不公」。
鄧指《明報》編按不能免責 促勿「繼續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
鄧炳強在信末又稱,如果《明報》是一個負責任的媒體:「理應清楚僅在專欄旁提示作品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產生憎恨,並不能免除編輯須確保刊物公平、客觀、不偏不倚的責任。希望明報不要繼續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借此平台散播混淆視聽言論,荼毒社會,製造對立。」
陳:法院漠視當晚元朗局勢 遺忘白衣人聚集和打人的「上集」
2019年7月21日,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6名當晚置身元朗站的非白衣人市民被指參與暴動,經審訊後罪成,上周被判囚25至37個月。不時評論法庭案件裁決的陳文敏,周三在《明報》刊出專欄文章,指過去不少人對7.21事件的理解是「一批白衣人在元朗港鐵站無差別向市民襲擊,林卓廷入元朗,試圖緩和衝突,最後亦被打傷」,惟法院作出了另一種詮釋。
陳批評,法院對案件的分析漠視當晚在元朗地區不斷升溫的緊張局勢。陳指,當晚白衣人早有計劃,在元朗不同地點聚集,穿著相同服飾,不時大叫「保衛元朗」,亦有一名男子在元朗雞地一帶被約20名白衣人以武器追打;當晚有不少市民報警求助,但警方一直未有出現。他質疑:「法院低調處理白衣人有組織、有武器的非法行為,而只針對閘內人士的行為,這是事件的上集,還是只是事件的中場,而上集卻給遺忘了?」
鄧:12白衣人已被定罪 斥陳動搖市民對法庭信心
鄧炳強即日去函《明報》,點名譴責陳文敏的文章。鄧指,白衣人中已有12人在其他案件中被定罪,需要為其暴動行為負上刑責,而本次林卓廷案的重點「關乎另一批在付費區內的人士的行為」,批評陳的「法院低調處理白衣人有組織、有武器的非法行為,而只針對閘內人士的行為……」說法絕非事實。
鄧斥,陳身為法律教授卻再次發表偏頗文章,刻意漠視已經有白衣人被繩之於法的事實,以歪曲的觀點誤導讀者以為法庭針對任何一方作出不公平的裁決,動搖市民對法庭的信心,損害香港法治,必須予以譴責。
鄧非首次開腔批評陳 曾不滿刺警案「悼念或出於同情」論
今次並非鄧炳強首次開腔批評陳文敏。2021年發生的七一刺警案,政府定性為孤狼式恐怖襲擊,並譴責「包庇、美化或淡化恐怖活動的人」。當時,陳文敏曾稱悼念死者可以是出於同情,質疑「獻花悼念可能違法」的說法牽強,被鄧不點名批評:「我希望呢位大學教授夜晚能夠瞓得着覺,因為你可能令全香港充滿血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