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屯門達人
香港政府從80年代開始,逐漸要求部分私人發展項目提供公眾設施及公共空間,以讓發展商獲取更多地積比率,原意是希望能促進綜合設計、善用土地,以及更妥善規劃用地或使某類公眾設施得以早日落成,以滿足較廣的地區或全港需要和應付建議發展項目所帶來的人口。
不過發展商營運一段時間後,往往以維修保養及保安等問題為理由,不再對外開放屬於公眾可享用的空間。一直到2009年8月,地政總署公佈位於私人地方的公共休憩空間時,卻揭發發展商多年來違反地契,一直將公眾有權享用的空間閉門深鎖。事件曝光後,發展商只好「無奈」遵從政府規定,重新開放。不過重新開放後的公共空間,大多欠缺保養,有被荒廢棄置的感覺。加上地政總署亦無要求業權人在項目內設相關指示,讓公眾容易前往。結果公眾本來可享用的空間往往被隱藏起來,而且得物無所用。第一回先介紹屯門市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