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齣電影好看,對於中港民主運動也有啟發。然而,電影只在貴價影院放映,實在可惡。惟望有人資助社區不富裕的居民去看看。
1960年代的黑人民權運動,出現兩條路線: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主義,和主張「任何必要手段」(by any means necessary)的馬爾科姆X(Malcolm X)。而馬爾科姆X所謂「任何必要手段」,當然包括武力自衛。
這在當時美國,其實很合理。南部和中西部的白人種族主義者,例如有名的三K黨(Ku Klux Klan),到處對無辜黑人實行私刑處死(公開吊死燒死),並且有信心不會有任何重大刑事後果 – 無他,當地警察官僚,也多是種族主義者。哪個黑人社區看到有三K黨焚燒十字架(cross burning),就會惶恐不安,因為那往往是暴力襲擊的訊號。所以馬爾科姆X認為,黑人要生存,就要武力自衛。
在香港,金博士廣為人知,但馬爾科姆X相反。明報不久前曾經有人介紹過馬爾科姆X,後來又有本土「勇武派」借馬爾科姆X抽水。其實呢,馬爾科姆X比較本土「勇武派」高明不只一萬倍。
在戲中,馬爾科姆X只是驚鴻一瞥:馬爾科姆X向歌麗達(金太太)解釋為何來到賽爾瑪(Selma),以及隨後歌麗達向羈留室的金博士解釋為何跟他會面。戲中沒有交代的是,歌麗達想阻止馬爾科姆X公開發言,不過不成功而已。但讓我們先讀讀當年馬爾科姆X的記者訪問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