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今日(9月24日)繼續到東區法院就去年反新界東北示威者衝擊立法會一案作供,曾鈺成先要求在上午12點半離開,下午繼續出庭。曾表示,在案發當日3點半召警後,當時仍是秘書處維持廣場的秩序,警只是作戒備狀況。曾表示,任何一刻都是行管會負責維持秩序,但秘書處不能管理時,則是由警方移走示威者。
曾表示14日早上是應政府的要求,和政務司司長、保安局局長及警務處處長開會,因為對方關注13日的情況。辯方問官員是因為召警或是衝擊情況,曾表示是「分唔到嫁」,因為官員對整件事都非常關注。而會面時曾檢討13日的集會情況,曾表示滿當日召警是協助維持治安,但強調立法會的保安工作仍是由行管會所負責。辯方問曾,政府對召警是否有保留,曾表示不同意。
曾:行管會「任何一刻」都負責大樓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