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2020年5月13日林鄭生日,有人號召到沙田新城市廣場「和你Sing」,7名案發時15至17歲的少年涉破壞內地連鎖飲品店「喜茶」分店,被控刑事毀壞、拒捕、阻差辦公及煽惑他人刑事損壞罪。其中浸大學生會前外務副幹事長戴嘉平與孖生兄弟獲裁罪名不成立,原審裁判官指控方就二人身分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律政司不服無罪裁決,以案件呈述形式申請上訴。高院法官陳仲衡今(7日)頒下判決,指原審法官明顯地忽略了數項環境證據的累積效應,裁決有悖常理;經考慮閉路電視片段及 WhatsApp 群組訊息後,唯一合理結論是戴嘉正負責為破壞「喜茶」的黑衣人把風,而戴嘉平則是下手破壞「喜茶」的黑衣人之一。最終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下令發還案件予原審裁判官,重新考慮裁決。
原審官認為辨認證據不足裁無罪 律政司上訴
上訴人為律政司。兩名答辯人為孖生兄弟戴嘉平和戴嘉正。二人被控一項刑事毀壞,指他們於2020年5月13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的「喜茶」內,損壞兩部收銀機顯示屏和一部八達通處理器,總值15,200元。戴嘉平另被控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1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