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國漢:
終於,收到鄭國漢你對嶺南人的回覆,一份經過多批同學、校友、教員奔走呼喚,才看到的一篇回覆。感謝你真誠地闡述你個人觀感,而我也可以藉這份回覆,同樣真心誠意地指出,當這個位子,你不夠資格。
不論對自由的認知,抑或是對大學的概念,都顯示你錯漏百出。你說:『始終深信,法治是香港社會的重要基石,倘若受到衝擊,後果不堪設想。』、『大學裡……就某個議題意見分歧,事屬尋常,大學也秉持「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精神,予以充分的肯定。』。甚至還看似發揮關懷精神,提出協助:『如有需要,校董會主席和我都會為同學撰寫求情信。』
虐政何妨援律令
基於你每每將『嶺南人』一詞掛在口邊,我不會把這份失誤,當做你刻意為梁振英政權塗脂抹粉;而係真心相信,你根本不懂大學是甚麼。單是法治概念,你不懂Rule of Law(法治)和Rule by Law(依法而治)的分別;但偏偏一個自稱一校之長的人物,把一對POL(政治學)課程Law and Governance(法律與管治)開首就教的重要概念搞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