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守則倡體育總會訂定董事最長任期及年期 邱達根稱可斟酌:大部分都係出錢出力出時間](/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獨媒報導】港協暨奧委會昨日公布體育總會管治檢討報告及《機構管治守則》。守則建議,體育總會應訂定董事的最長任期及年期,可參考目前國際奧委會制訂的原則,擔任同一職務的任期不超過3或4個連續任期,即12或16年,年齡就不超過70或75歲。中國香港壁球總會主席邱達根認為有斟酌地方,因為要尋找愛好者持續參與不容易,希望能保留靈活性:「老實講,體育界真係做會嘅,你問我,大部分我哋呢啲都係出錢出力出時間。你話真係搵到好幫手嘅人,好有熱情對啲個體育項目嘅人,多數都係自己玩嗰啲體育。有時你要佢出錢出力出時間搵人去幫手,都唔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