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者按:本文原載於2011年《香港美術教育》第1期,頁7-10;撰文者為香港教育學院文化與創意藝術學系一級專任導師黃素蘭博士。新高中視覺藝術科課程改革之爭議與風波,非近期之事,遠至2004年教育局及考評局聯合頒布《新高中課程──核心及選修科目架構建議》(諮詢初稿),已提出新高中視藝科筆試評核建議,開始引起不少教師及學者不滿。及至首屆中學文憑試在即,教育局與前線教師對評核方法之分歧仍未見拉近。教育局依然強行推出其評核方法,迫使視藝科評核專家集體辭職事件,亦觸發教師成立關注組發動聯署聲明。相關行動與報道,可見此。)
考試改革理念獲教師認同
香港超過十年的教育改革終於走到尾聲,持分者都關注第一屆新高中課程與考試改革的實施情況。筆者過去曾經指出視覺藝術科應該是眾多(要求實施校本評核)學科中過渡得最好的一科,因為視藝科的考試改革早於在1999年由考評局舉辦的教師研討會上提出討論。經過幾年蘊釀,終於2005年正式實施作品集的校本評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