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rence Lessig 來香港為 Creative Commons 開幕,在港大的演講中,他提到目前的版權制度,與網絡的平台互相矛盾,因為只要我們進入網絡,我們就在複製、傳送和發佈資訊,若我們堅持把這些分享活動視為盗取活動,我們不單與自己的孩子為敵,更會製造一整代的刑事犯。
與自己的孩子為敵
目前香港政府主要打擊的是 BT 的種子製造者,下載則以民事訴訟的方式,已經有不少家庭,因為孩子下載電影而收到律師賠償信,也有網站因為二次創作版權作品而被迫關閉。若日後政府把刑責擴展至串流,社會的罪犯真的會越來越多,他們輕則會收到警告信或移除通知,重則要對面對刑責。
不過,版權的標準還算清楚,因為總會有一個版權持有人站出來說,你侵犯了我的版權,但淫審進入互聯網後,因為其模糊性,青年更易成為罪犯。
目前發布淫褻及不雅物品是刑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