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有豪情似舊時,花開花落兩由之;何期淚灑江南雨,又為斯民哭健兒。
這是1933年楊銓被國民黨特務暗殺後,魯迅寫下《悼楊銓》的悼詩,亦是他其中一首最著名的詩作。楊銓曾參與辛亥革命,在孫中山出任臨時大總統時為其秘書,其後在國民黨內不能容於日漸專政的蔣介石。他在1932年與蔡元培、宋慶玲等合組中國民權保障同盟,致力營救不少被關押的異見人士,結果在1933年6月被殺。
魯迅當時同是中國民權保障同盟的執行委員,盛傳亦被列於國民黨的黑名單,有可能同樣惹上殺身之禍。友人都勸他不要參加楊銓的葬禮,但他最終決定挺身前往,並且不帶家門鎖匙,以昭視死如歸的決心。他在送葬平安回家後遂寫下這詩。
想起這首詩,適值傘運九子被判刑的一天。儘管香港彷彿早已天下太平,在威權統治下再沒有激烈抗爭,甚至連反對派也差不多全被「河蟹」,正迅速融入大灣區的「難得機遇」;但其實任誰都知道,那種過度的平靜實在絕非正常,那是一種讓人喘不過氣的抑壓,那並非我們一直以來熟悉的香港。雖然我們沒有面對魯迅的死亡威脅,但就算說句真話彷彿也已很吃力。
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
(獨媒特約報導)經民聯石禮謙在中午12時半表示,已接獲立法會秘書處通知,由他主持《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會議,並宣佈原訂今日下午舉行的會議改在星期六早上召開。
石禮謙指,撤換委員會主持的書面表決結果為36票支持及24票反對,他將決定開會日期及主持會議,宣佈改在5月11日早上9時召開會議。
被問到為何改於星期六召開會議,石禮謙稱,需要三日預早通知,所以改為星期六會議。他指今日的會議日期由涂謹申決定,和自己無關,「我決定就係星期六開。」
記者連番追問石為何有權取消下午的會議,他只是不斷重覆指「涂謹申嘅會唔係我決定」,而內務委員會上周六(5月4日)通過的新指引,獲過半數委員支持,指引著他決定會議日期及時間,「我只係執行指引,搵一日無同其他會重疊」。
被問到石是否執行不合法的指引,石只重申是合法、合理,「今日個會已經唔存在」。石禮謙又稱「唔好擺秘書處上枱,只係跟住規則去做」,「我會負起呢個責任。」
記者:麥馬高、周頌謙
(含劇透)
《復仇者聯盟》系列風行全球,尤其到最新一集《復仇者聯盟4:終局之戰》更加是一面倒的好評,這種一面倒的局面比Thanos的實力更可怖,讓我很好奇為什麼這個世界會那麼容易接受Marvel電視的世界觀?也許,因為我們失去了烏托邦的想像。
Avenge 跟Revenge,後者主要是因為個人原因而報仇,前者則傾向為正義而戰。換言之,《復仇者聯盟》象徵正義,儘管暴力。《復》的正義想像吻合柄谷行人的分析—「資本—民族—國家」三環共構社會。Avengers 本身是國家啟動的合作平台,提供計劃需要的資源、技術及網絡,最重要是負責對大眾的溝通工作;Iron Man明顯代表資本,其實Tony Stark就是憑藉售賣高科技軍火予政府而發跡,其故事本身已經隱含着資本與國家的合謀;Captain America是典型的民族英雄,象徵以二戰對抗納粹作為起點的美式民族主義(所以最後他拿起「雷神之鎚」的象徵意義非常恐怖)。這些已經是很老掉牙的分析,Marvel電影(及角色漫畫)歷史悠久,這類漫畫英雄與背後的意識形態關係的分析早已汗牛充棟,如今問題在《復仇者聯盟》如何將這些電影與不同的脈絡放在同一個框架內。
(獨媒特約報導)保安局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有13萬人港人在上星期上街抗議,要求當局撤回方案。公民實踐培育基金下午舉行論壇,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呼籲,中央政府要深思熟慮,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能謙卑一點處理今次的修訂,「三隧分流都收返兩次啦」,「講真,單一議題有13萬人上街,我從政多年都未見過。」
田北俊表示,商界在看到《逃犯條例》修訂方案的詳情時,才發現有多項經濟罪行都和自己有關。他表示,商界有不少人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最擔心的是無限追溯期。田北俊認為,執政者最希望的是「多點法例」「有法例,但唔一定要用,等如擺把刀喺個頭度,一年移交一宗都多。」
「中央是否好想要呢?我未搞得好清楚。」田北俊又質疑政府「香港是逃犯天堂」的說法,「二十年來有幾多逃犯呢?新聞好似無咩講,呢個講法無咩說服力。」他認為,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及郭榮鏗等人到美國遊說不是好的做法,「我唔覺得美國真係會幫手,可能最後會成為中美貿易戰的著數條件,搵美國商會會好啲。」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會下午通過,由建制派提出向《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發指引,換走主持會議的涂謹申,改由經民聯的石禮謙主持。在會議後僅一小時,秘書處立即發出通告,指將以書面投票決定法案委員會是否改由石禮謙主持。涂謹申批評秘書處發出該通告顯然是越權,「令我漸漸對秘書處的中立性失去信心」。
一旦書面投票通過後,石禮謙將能決定會議的日期、時間及地點,直至另行選出主席為止。涂謹申回應記者查詢時表示,該通告是未經他的同意和指示下發出,已要求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收回。
《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在兩次會議後,都未能選出主席,建制派不滿涂謹申主持會議不公,遂要求改由石禮謙主持。建制派和法律顧問馮秀娟的口徑一致,認為內務守則中,只確立了「第一次」會議由由最資深議員負責主持選舉,在「第一次」會議後,即4月30日和5月6日的會議,均無明確說明由誰主持會議,更形容是空白一片。
涂謹申又強調,內會的指引應該在法案委員會內,經討論後才決定是否採納,不是以書面形式決定。
議會陣線的朱凱廸對獨媒指出,秘書處擅自向議員發通告進行「書面投票」,是完全違反《議事規則》,形容是赤裸裸的奪權。他批評,這張通告正好顯示秘書處、馮秀娟和保皇黨狼狽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