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Getty Image
對於「捍衛lester alex佔領巫山HeHe團」(以下簡稱「HeHe團」)帶出的各種討論鬧得正熱,引起很多平日不太接觸ACG [1]文化朋友的關注,也亦有嘗試以性別研究的框架嘗試理解腐文化[2]。作為已經脫腐的性別研究畢業生,筆者認為無論是挪用父權、同志、酷兒理論,如果抽空BL文化本身的語境,始終亦不能夠進入腐的世界,全面理解HeHe團的意義。希望通過整合關於BL文化的論文及網上討論,為這次性別研究、雨傘運動及BL文化的討論加入資料,並且拋磚引玉,讓更多在性別研究或同人界更資深或有所體會的朋友加入討論。
由少年愛到BL文化
BL,意即Boy’s Love,此名詞自九十年代在日本出現,沿用至今。然而,日本描繪男性身體及少年愛的風潮,根據張瑋容的論文,早見於日本在六十年代對歐洲式男體美學的追求。當時風潮是出於政治及二戰後的社會氣氛,至七十年代方才變成女性漫畫家建構理想男體的潮流,並因而出現不少描寫少年之間愛情的雜誌,風格都以歐洲式為主,著力保持與現實世界的距離,同時亦湧現一些重新演繹少年漫畫的作品。而及後則開始出現商業化的BL作品及商品,與民間的同人創作並行,相互影響(張瑋容,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