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起)被告葉嘉健、曾維誠、袁子健
(獨媒報導)3名男子被指在去年九龍城泰國潑水節期間,用水槍近距離射向輔警及TVB記者。他們否認襲警及普通襲擊罪,受審後被裁定全部罪成,今(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各被判囚28天。裁判官陳志輝指,案發正值慶祝潑水節場合,而非動盪時期的社會活動,但各被告沒有理會記者及輔警警員示意停止,仍追着射水。陳官強調,輔警警員正維持秩序,他們在眾目睽睽之下被射水,而前線執法人員需要受保護及尊重,否則無法執行職務,並導致公眾利益受損。
3名被告為:曾維誠(27歲,的士司機)、葉嘉健(28歲,餐廳服務員)及袁子健(32歲,建築工人)。曾維誠於案發時經營 YouTube 頻道「Bravedogdog」,網名「勇狗」,但現已沒有經營。
辯方:僅希望拍片刺激點擊率,現已沒有經營頻道
辯方求情指,首被告曾維誠並非有意激怒或冒犯警員,亦不是想阻礙警方執法,當時僅希望拍片放上其經營的YouTube頻道,以刺激點擊率及增加廣告。他承認低估法律後果,現已沒有再經營相關頻道,其重犯機會微乎其微。辯方又指,本案發生於慶祝場合,案發時社會氣氛已緩和,不會鼓勵到其他人跟隨;而其他同類型案件則發生於大型遊行,或非法集結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