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陳皓桓號召十一遊行 一點銅鑼灣東角道見](/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獨媒特約報導)民陣原申請十一國慶,由維園遊行至中環,但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民陣上訴亦不成功。三名立法會議員包括工黨李卓人、民主黨何俊仁、社民連梁國雄,以及9月15日已經曾以個人身份參與市民自發遊行的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宣布以個人名義發起明日遊行,下午一點在銅鑼灣東角道集合,遊行至中環遮打道。他們重申遊行屬《基本法》權利,無需警方批准。
四人是以個人身份發起明日遊行,李卓人指,根據《基本法》第27條及國際公約,遊行是憲法賦予香港人的權利,「不需要得到警方批准」。他又稱警方有責任配合遊行而非阻撓,而明天的遊行將繼續貫徹和平、理性、非暴力,主題為「沒有國慶,只有國殤」。
梁國雄稱表示,期望明天在港島見到有數以十萬計的市民,一同抗議「一黨專政」及重申五大訴求。他表示已有準備需承擔法律責任,但他認為「我們只是行使公民權利」。何俊仁亦提醒,明日出來的市民要有心理準備被警方檢控,但他指港人遊行的權利並非取決於警方有否就遊行發出不反對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