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事件的意義,不單決定於組織者與參與者,還在於人們的詮釋,「反高鐵」運動是個很好的例子。
呂大樂在一月十九日的《信報》中指,「反高鐵」的圍堵行動不是和平抗爭,是衝擊立法會,違反「議會民主的規範和倫理」。這樣的描述與判斷呼應不少媒體的影像畫面,讀起來似乎順理成章。這樣的詮釋如果是出現在報章社評,我是見怪不怪的,反正部分媒體的公信力已江河日下,但出自本地重要學者兼泛民人士呂大樂的筆下,其意義非凡,讀後實在感到有需要認真指出呂大的錯誤,包括事實上、概念上與邏輯上的錯誤,因為,它們不是偶然的,而是非常系統地出現,嚴重扭曲香港的政治討論空間。
針對官員及保皇派
首先,呂的錯誤不在於他自認的「保守」,保守也可以基於事實,可以概念清晰一致,合乎邏輯。呂在文章中沒有說明,示威者違反的「議會民主的規範和倫理」是什麼。一群自始至終皆在議會之外的群眾,到底如何違反議會的規範與倫理?除了一次旁聽席上喊口號,短暫打斷了會議一陣子外,議會的討論與表決沒有被打斷過;除了落在黃宜弘頭上的膠樽外,沒有議員與官員被襲。事實上,連那個「神奇膠樽」到底是誰擲的,也存有爭議,有現場參與者在電台節目上指控是便衣警察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