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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港鐵公司項目及物業傳訊副總經理
蘇潔雯女士 :

港鐵「沙田至中環綫」土瓜灣站地盤於近月掘出屬宋、元時期的文物,文物經各方面考古專家評定後,認為極大機會屬香港有史以來,最具價值的文物。雖然部分的工地已由其他政府機構劃為「禁區」,但連日報導證實,工地內尚有其他甚具價值的文物,正逐一遭港鐵工程破壞。

本組對港鐵公司一直無意及時挽救並保護文物感到不滿,而港鐵公司所聘請,由劉文鎖先生帶領的的考古團隊,在處理土瓜灣站地盤之文物時,只挖掘了不足夠數量的方井,而團隊所作的報告,跟本不合符田野報告的標準,犯下了不同的技術上及學術上錯誤,令人質疑港鐵有否盡力保護文物。以金鐘站地盤發現的「威靈頓炮台」為例,港鐵公司處理文物的手法實惹人非議。

同時,從項目計劃而言角度而言,過去香港的大型基建在施工時,均有機會掘出古蹟文物,港鐵本應有責任預留足夠時間施工,並應預期會出現此類風險,尤其是上述草率的考古顧問,同樣曾告知港鐵,會掘出文物的可能性為中至高,但港鐵居然沒有任何相關準備,明顯又再失職。

此外,本組要求港鐵公司應撤換考古團隊,重新對文物進行評價、公開新的考古方法讓公眾監察。另一方面,應馬上土瓜灣站的設計圖則,制訂避免破壞聖山古蹟遺址的興建方案,以便在考古調查及評價工作全面完成後,能立即復工,而不影響隨後的挖掘工作。

一個缺乏民主授權的政府,可以無視人民到什麼程度?只消看看剛出籠的政改報告,你就知道,當權者可以怎樣粗暴的扭曲人民意願,哪怕那種聲音是全香港最有共識的,好比說,爭取了30年的普選。

在立法會,猶如機器人的林鄭月娥念書般說道:「主流意見認為2012年已改了一大次,立法會議員已由60席增加至70席,短時間毋須修改」,云云。然而,林鄭所謂的主流意見,完全是無中生有。香港人一直以來的訴求,其實很清晰,那就是盡速取消功能組別(和真正普選特首)。說到底,現在這個議會是畸形的,因它的構造,即功能組別和直選議席的五五比例,已從2004年塵封至今,10年來沒有寸進,更不用說那個醜聞般的功能組別議員吳亮星的所作所為。

換句話,政改的這一停滯,足足10年了。

然而,這個政府憑什麼扭曲民意呢?這還不夠,他們還粗製濫造出一些虛詞,什麼「主流意見」、「較多意見」,統統硬塞進香港人的嘴裏去。說得難聽一點就是,强姦還不夠,還要誣衊的說那受害人其實是自願的。

或許,「民主不是賜予」這句老話,用在政改問題上最為合適。試想想,一個不民主的政府,從其本性上來看,又怎麼可能會自動自覺的推行民主化呢?試問,行政機關又怎會願意捨棄那橡皮圖章般的議會呢?

剛出爐的政改報告書,根本沒有忠實反映港人的意見,這已經說明了,這個政府絕對不會自動繳械,放棄權力。可以想見,無論尚餘幾多部曲,情况也都一樣。

(圖片取自葉榮Facebook專頁

(獨媒特約報導)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的助理葉榮需以輪椅出入,他於昨天(7月16日)早上約10時於金鐘地鐵站D出口使用輪椅升降台,但升降台於上升期間突然「跳掣」停頓,卡在中途被困1小時。葉榮指出升降台危險而且日久失修,港鐵的無障礙設施一直都不完善,建議於每個車站安裝升降機及增加人手。港鐵回應指有進行定期檢查,對葉榮提出的意見不作評論。

港鐵職員於事故後曾嘗試重新啟動系統,但仍無反應,要通知消防員及救護員到場。原本近10名消防員預備把整部輪椅連人抬離現場,但葉榮連同輪椅重逾500磅,而當時港鐵職員亦表示維修人員很快就會到場,所以放棄行動。約11時40分,維修人員到達進行維修,最後葉榮安全離開。

建議以升降機取代 增加人手助輪椅人士登車

葉榮表示希望港鐵能在每一個車站安裝升降機,輪椅升降台只靠齒輪及鏈帶運作,很容易失控,而且有250公斤的負重限制,不是每名輪椅人士都能使用。他亦表示港鐵應定期維修輪椅升降台,是次意外明顯是因為升降台日久失修,所以港鐵必須加強維修服務。

關於漁護署的139B(動物買賣條例) 修例,建議向寵物繁殖者發出多種大、中、小牌照,引來了動物界強烈的反對聲音。除了原則上不同意漁護署變相將黑心作業合法化,並鼓勵了更多人參予繁殖及動物買賣,最關鍵是沒有人相信署方有能力對所發出的大量牌照作有效監管。

其實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常識及邏輯:勉強去立一條根本沒可能執行的法例是沒有意思的。而關鍵,就在漁護署。

漁護署能否有效監管其將會發出的大量繁殖牌,以下可見端倪:

  1. 根據審計處2009及2010年的審計報告中指出,漁護署行政紊亂,前線工作人員態度馬虎,敷衍失責,效率極低。容許很多違規的寵物店長期在惡劣的環境下經營,令動物受苦。
  2. 議員在立法會問及署方可有掌握現時市場上經營私人繁殖的數據。署方含糊其詞答:大概二百三百吧……沒有掌握較確實數據。
  3. 議員在立法會問及署方現時有多少人應付現有的龐大寵物市場。署方含糊答:大概二十三十人吧,當中有幾個是看互聯網市場的。
  4. 議員問及署方如何評核持牌人的質素。署方答會由民間負責。申請牌照者可在坊間報讀課程,由坊間評核其資格。
  5. 議員問及署方如何解決人手問題。署方答當法例通過後會重組,但現時未有具體方案。

致環保署署長聯署信:

三跑環評未依法提供PDF下載版本
環團促環保署延長公眾諮詢30天

(2014年7月16日)機場第三條跑道環評報告於6月19日在環保署網站公布,進行公眾諮詢一個月,但至今為止,有關報告的PDF版並未能在主要的網頁瀏覽器開啟及下載,有違環評研究概要的要求,促請環保署依法處理,重新啟動公眾諮詢一個月。

根據環評研究概要的要求,為方便公眾審閱,工程倡議人必須在網頁上提供環評報告的網頁版及PDF版。 PDF版的好處是公眾在離線的情況下也可審閱,並方便打印以硬本閱讀。這是環保署發出環評研究概要的清晰要求。 但我們發現,使用CHROME和FIREFOX作業系統的電腦、平板電腦等都未能在環保署網頁上下載相關的PDF文件。但同樣的技術問題,並沒有發生在其他環評報告身上,如此例

圖:新華網

近日,澳門公投鬧得沸沸揚揚。當澳門的「三個小團體」發起公投,讓市民對是否普選行政長官表態時,澳門特區政府發出嚴正聲明指公投「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不具備任何的法律基礎,是非法的,也是無效的。」

吊詭的是,公投是否非法在香港並沒有惹來太大爭議,因為這樣的公投在過2012年選香港特首時做過,「6.22民間全民投票」也順利結束。當然,香港舉辦機構用的字眼是「民間全民投票」而非公投,但將「民間全民投票」與公投劃上等號的是中國國務院港澳辦,其對「6.22」的回應亦是今次澳門政府對公投的回應。然而,假設「民間全民投票」真的如國務院所言是公投,從結果上,香港舉辦方以及參與的人並沒有因為所謂的「非法」而被執法機關拘捕。可見,公投活動並不是如官方所言是非法的。那麼,官方所謂的「非法」到底是甚麼意思呢?

觀乎官方以及反對公投一方的理據,主要有兩點,一是由於澳門屬地方行政區,政府權力來自基本法,而基本法上沒有列明可行使公投;二是基於公權力與私法權利之別,也即是如某報章文稿所言,對私權利,法律無禁止便可為,對公權力則是法律有授權才可為,然後便指出公投是一項行使公權力的行為。因此,任何若無授權的公權行,官方、民間均不得行使。

在世界盃決賽後寫過一句,說如果美斯能夠在決賽以亮眼表現帶領阿根廷奪冠,結合他以往取得的成就,他在足球壇上的地位將會有機會可以和比利,馬勒當拿相提並論。當然,這已經是一個空談,因為阿根廷最後沒有奪冠。其實就算阿根廷最後奪冠,美斯在淘汰賽一球不入也總是有點遺憾。究竟是美斯實力始終差了少許,還是其他原因?

公認的球王有兩個,分別是比利和馬勒當拿。比利雖然沒有試過在歐洲踢球,但他在世界盃的表現,為巴西贏下三次世界盃已經令人公認他是球王。而馬勒當拿用一己之力,帶領阿根廷奪得世界盃,以及令中游球隊拿玻里兩次奪得意甲,球王亦是當之無愧。而正正是「一己之力」四個字,令球王越來越難當。

有系統的足球在二十世紀初開始慢慢形成,通過百多年的演變,規則不斷地改變,戰術和陣形亦不斷地進行改良和革新,變成了現在我們所看到的足球比賽。而防守的戰術,亦不斷地有改變。在六十至八十年代,雖然一部分球隊開始有意識地使用聯防作他們防守策略,但他們的防守策略仍然是以個人為主,很多時候在對手盤球的時候,就會一人上前攔截,被過後就會到後面一人負責上前攔截,直到全部防守球員被過為止。這種防守策略對付絕大部分的球員都會奏效,因為理論上個人能力再強,都難以以盤扭擊敗一個又一個的防守球員。不過世事總有例外,馬勒當拿就是個人技術達到頂峰,令他能夠將一個又一個的防守球員逐個擊倒。

昨天(7月15日)在深圳寶安舉行了中國足協杯的賽事。山東魯能作客5-0擊敗深圳紅鑽,今場比賽因為深圳隊球員被球會欠薪多個月,球員在入場後面向龍門半分鐘和拉起寫上「生活已無法維持,還我血汗錢。」的橫額抗議。而深圳隊教練李毅早在比賽的三天前已帶頭罷工,球員在完全沒有操練的情況下迎戰山東魯能。在比賽的下半場,深圳隊更有多名球員受傷離場,主隊更一度只得八名球員在場上比賽。據悉球員被欠薪超過600萬至1000萬人民幣,剛好筆者昨天亦到了寶安睇波,而昨天在球場內聽得最多的就是:「萬總滾蛋!」和「李毅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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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今午試圖參與政改諮詢報告記者會被拒,高級新聞主任莊子為的理由是「梁振英講過網上媒體唔可以入政總採訪」; 記者欲知此措施何時生效對方則說「一直都唔俾」,盡顯特區攻府有法不依,專橫霸道。更恐佈的是,這事再一次反映出香港愈來愈脫離法治,為打壓「有可能」是不同意見的聲音,無所不用其極。

阻網媒採訪涉違基本法

事實上,政府歧視網上媒體的問題存在已久,只是近年情況日趨嚴重。七個新媒體於今年一月召開記者會,明確表達不滿。記者會上,有代表反映新聞處每每以各種理由,如「唔夠位」,「冇安排」,等拒絕網媒進入政府活動現場採訪,更多番以「非主流媒體」為由拒向相關媒體發出採訪通知及記者證,這些所謂理由完全沒有法理依據。根據《基本法》第27條:「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同時,政府剝削公眾獲取資訊的權利,也可能違反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

換言之,記者的採訪自由為憲制權利,如政府要限制這權利必須有一定必要性,並提出法理依據。除了將網媒記者拒諸門外,政府更企圖在傳統媒體和網上媒體間製造「敵我矛盾」。有網媒記者說幾年前時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時,警方曾要求對記者搜身,為的是「識別新媒體與網絡記者」,此舉令人懷疑警方有意分化兩類媒體。

原題為《香港機場的「三跑」,是進一大步,還是倒退一大步?》,題為編輯所擬。

「希斯路機場位於倫敦東南部,是世界上最繁忙的機場之一,每年進出旅客超過6900萬人次。英國政府去年9月宣布,計劃擴建希斯路機場,增建第三條跑道。市長約翰遜形容,計劃將使倫敦倒退一大步。」——2013年4月28日星島日報

很多人仍然以為香港國際機場起第三條跑道(簡稱三跑),是一個城市進步象徵,又認為香港一些保育團體甚麼基建都反對是阻礙香港發展,令人煩厭。不少人經常掛在口邊一句「白海豚重要還是香港經濟發展重要?」毫無邏輯地認為香港的中華白海豚是香港發展絆腳石。

其實反對三跑工程理由實在太多,保育白海豚只是其中之一。就以全球最繁忙機場之一的倫敦希斯路機場為例,它亦只有兩條跑道,擴建三跑便沒有白海豚保育問題,可是單是因為三跑帶來的噪音及空氣污染,已遭到倫敦市民極大反對,連市長也上街抗議,當中還有機場效率及其他代替方案等都是爭議熱點。這是當地公民意識較高及公民關心自己居住環境水平的表現,希斯路機場的三跑計劃因而押後。假如希斯路機場還加上類似白海豚的保育問題,那麼可能在提出擴建跑道的計劃構想階段已經觸礁。

假如沒有白海豚 三跑便應該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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