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向來對專線小巴加價申請,全無章法,更不要寄望如專營巴士或港鐵之類,設有檢討機制。總之,專線小巴營辦商提出「開天殺價」新收費,運輸署的責任就是「落地還錢」,向來甚麼諮詢區議會等等程序,根本無數據可言,公眾永遠無法知悉,究竟營辦商蝕本多少、客量如何和成本多寡。
既然無從知悉,不論建制或泛民,往往只能「逢加必反」,因為多數結局都是「經運輸署審慎考慮後」,採用署方早在所謂諮詢文件中的「建議新收費」, 最多讓各界不論政治立場,「成功爭取」多減一兩毫,使各路英雄街頭橫額或工作報告,容易向街坊交代成果。
原來如此「沉悶局面」,民建聯都要刻意來個突破,使出無恥新花款,好讓乘客誤當民建聯「成功爭取大為減低加幅」。卻說剛獲頒「行政長官社區服務獎狀」的黃才立社區主任,向居民宣稱反對港島專線小巴63及63A號加價時,只在單張說明「營辦商申請車費變動」,刻意不公佈接近必獲批准的「運輸署建議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