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千嬅演唱會曲終人散,那段時間每天晚上FACEBOOK都有不同朋友前往觀看,的確喜歡楊千嬅的人,也許未必是因為她唱歌功架有多厲害,而是喜歡她的率真、她的快樂。
我第一首接觸千嬅的歌,是《再見二丁目》的一句:「原來我非不快樂,只我一人未發覺」,從此千嬅給我們的形象是樂天知命,活在當下,是快樂的代言人。自此之後,我喜歡了楊千嬅這一個歌手。
千嬅可說是代表著香港人的平凡,但她用行動告訴我們,平凡人也可以有夢想,也可以追尋自己的路,若果當年千嬅仍留在瑪嘉烈醫院做護士,沒有追尋她的理想,她今天可能仍舊在醫院擔任護士長,而唱歌的夢可能粉碎。
成為歌手後,她又告訴我們另一件事,就是做回自己,別討好他人。我們經常聽到很多娛樂圈有多熣燦,有些人可能希望更快有更高的回報,便不斷去討好他人。但千嬅用行動告訴我們,她的性格、她的特徵,到今天依舊一樣,她仍是大家的可人兒,仍然是大家心目中的烈女,更加是我們心目中的「大笑姑婆」。笑容,不知不覺成為她的代名詞,堅持自己的性格,至少在我們眼中是可貴的。
當然,千嬅的「勇」這種性格,亦令當時的女生成為學習榜樣,喜歡一個人便要主動:
「我也不是大無畏 我也不是不怕死
但是在浪漫熱吻之前 如何險要
懸崖絕領 為你亦當是平地」
「明知愛 這種男孩子 也許只能如此 但我會成為你最牽掛的一個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