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市民知情權是有效監督行政部門的要素,在缺乏資訊下社會難以發現有否行政失當情況出現。申訴專員公署負責監察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而申訴專員過往多次批評政府的公開資料和檔案管理制度無力而落後。根據政府數字,2012年1月至2014年9月期間各政策局和部門接獲近9900多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守則》)的索取資料要求,其中155宗獲部分資料,而共有227宗被拒絕。
今年筆者於審議《財政預算案》期間曾詢問政府過去3年引用《守則》拒絕市民提出要求的數字,並按原因及局/部門分別列出,結果發現,最多被引用作拒絕申請的理由分別是「第三者資料」(85次)、「個人私隱」(44次)、「法定限制」和「執法、法律訴訟程序及公眾安全」(各25次)。上述的統計數據目前無法從政府的《守則》網站取得,市民若想知道這些資料,便需要引用《守則》提出索取要求。
《守則》的網頁設計自生效以來從未更新,用戶難以找到所需資訊或進行搜尋,而聯絡資料的部分更沒有提供電郵,政府指出下年度將更新網站,提供更多數據,但民間有IT人等無可等,決定開發一個更方便用家提出、分享和統計索取要求的工具。
簡化提資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