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會大學舉行畢業典禮,有畢業生舉起黃傘,遭校長陳新滋拒絕頒授。浸大校長認為畢業典禮是莊嚴儀式,同學應該「對自己自重」。近年,愈來愈多大學畢業典禮成為學生表達對社會不公之憤的抗爭場地。對此,社會最常見的批評是認為學生應該尊重場合。這個批評到底有無道理?
在價值討論之中,哲學家對價值的其中一個區分就是「外在價值/內在價值」。一個事物有內在價值就是那事物本身就有價值,例如自由、純粹的快樂感覺。一事物有外在價值,是指那個事物本身沒有價值,它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可以實現其他價值,譬如金錢與藥物就只有外在價值。
「尊重他人(的自主)」可以算是實現自由價值的一種方式,所以屬內在價值。但我主張,「尊重場合」則屬外在價值,它是藉由滿足那個場合的明文或約定俗成的規則,或者滿足人們對那個場合的某種心目中的理想圖像,使得人們在那個場合裡能夠在和諧氣氛下產生一些價值,譬如在良善的討論氛圍下雙互溝通。不過這個主張同時意味著,如果「尊重場合」沒法實現其他價值,那麼我們就沒有必要遵守它,因為它本身並不會帶來任何價值。
把這個想法套進畢業典禮之中,我們就必須要問,到底大學畢業典禮這個場合存在的目的是什麼,它會帶來什麼價值,使得我們要舉行大學畢業典禮。它是為了讓家長看到自己的子女畢業、讓學生得到他值得得到的學位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