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何俊仁先生召開記者會,宣佈擬於政改表決過後,以辭職方式推動變相公投。馬上引起質疑,為甚麼在公投時機上,不在時值雨傘運動而公投,為甚麼不在表決之前而公投,而偏偏在表決之後才發動公投。何俊仁表示,表決後進行辭公投是讓市民以選票有表達聲音的機會。
的而且確,市民有表達意見機會是好事,就像在茶水間執到粒糖一樣,有總好過無。但另一方面,我們必須思考究竟辭職公投可以造成甚麼實質影響。從理想主義來說,公投的作用乃是因政策方針茲事體大,需要非常手段,付諸公決;從現實運作來說,公投乃是爭取民意的手段,志在影響提案勝負,更觸動政治形勢版圖轉變,甚至執政者垮台。
我們要問,辭職公投究竟要達致哪一個政治目標,是理想主義地呈諸公決,抑或現實操作上實現目的,定抑或,這純粹是一個與戰略目標無關的動作,旨在取得曝光、鋪排選舉等邊際效益的操作?
看見有文章指出,希望辭職公投是一個契機,借迫使政府重啟政改,又或者區議會選舉政治化,填補政改否決後的空窗期,讓民主理念深入社區而為新一輪大型運動鋪路。但這種隔山打牛的做法,當中的邊際效益是否如此理所當然地這樣推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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