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麥兆輝和莊文強編導的最新電影《竊聽風雲3》將於六月上映,今次的主題『地產』以新界『丁屋』為主軸,相當敏感,但亦令到眾多沒有起丁屋特權的非『原居民』香港人精神為之一振。
有些人會問,販賣丁屋是罪過嗎?絕對是!其實『丁屋』政策原意只是讓新界男性原居民在村內以優惠條件批地(concessionary grant) 建屋自用(註一),重點是『自用』,那為何又原居民可以販賣牟利,導致丁屋豪宅林立?而在某些村落真正的居住的『丁』卻少之又少,不少『丁』更已經袋著優惠條件批地衍生的利潤遠走高飛,甚至移民?元兇就是丁屋的『撤銷轉讓權限制』(Removal of restrictions on alienation) 。丁屋原本在一定年期(一般是五年)不准轉讓的,但這是原來可以用補地價(錢)解決的,不足五年的丁屋補地價後就可以高價出售;而今天的高樓價來看,補地價絕對是少少錢,轉嫁消費者亦冇問題。那麼這個現象有多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