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講回收,取決於價格,絕少談價值。
鋁罐、銅線、紙張,有價有市,便叫有價值。塑料、發泡膠、玻璃樽呢?
推動減廢的「結束一桶專棄」朋友,某年七一遊行在街頭做回收。上百位義工將宣傳單張、鋁罐逐一分類,又把膠樽解體,分了樽蓋、招紙,再把樽身踩扁,壓縮佔用的空間。忙了五個小時,收集到一萬六千個膠樽,賣得約九百大元,剛夠抵銷運費車資。至於360元的收入,是賣紙所得。
按最低工資計算, 100人x 50小時,理應盛惠15,000大元。但現實是,揮汗勞累了五小時,換得不成比例的360元,以香港主流的「成本效益」評斷,這樣的回收行動,是血汗十足,卻不值錢。膠樽回收價拍得住廢紙,但輕身和佔空間的「死穴」,命中註定是蝕本貨。
循這套計算經濟效益的思路,我們是該慶幸本港塑膠還有32.1%(2012年數據)的回收率嗎?無怪乎,我們理所當然地、把塞滿相當於68萬輛貨櫃車的塑膠,扔到堆填區。這67萬公噸遭遺棄的塑膠看似無價值,但大家心裡明白,棄置到堆填區,還是要人埋單找數。而在云云塑料中,膠樽命最硬,除擁有難以分解的金剛不壞之身,脹鼓鼓的樽身,「生人霸死地」般吞噬著寶貴的堆填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