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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德國之聲報導】歐洲法院(歐盟的最高法院)裁定,禁止與同性有性關係的男性捐血「可能是合理的」,而這個亦引起歧視問題的討論。

男同志捐血者進行上訴

歐洲法院的裁判源自一宗發生於2009年的案件。一名男子在法國西部小鎮梅斯的捐血站被一名醫生禁止捐血,因為他曾與另一名男性有性關係。醫生指法國的法律永久禁止有過這種性關係的男人進行捐血。

男子質疑有關法律,亦驅使斯特拉斯堡行政法院要求歐洲法院就禁止同性戀者捐血給予法律意見。

歐洲法院在29日的裁決向斯特拉斯堡的行政法院表示,除非一個國家可以証明一名男同志有高風險患上嚴重傳染性疾病,如愛滋病,或者缺乏有效的測試技術或較簡易的方法去保障接收者的健康,否則此國家不能拒絕男同志捐贈血液。

然而,根據歐盟委員會在2004年提出有關血液和血液成分實際要求的準則,如任何人的性行為令自己容易患上透過血液傳播的嚴重傳染性疾病,他們都是永久不能捐血的。

1945年日本因二戰戰敗投降,當時中共存在但尚未建國,其後便將9月3日定為「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意圖在抗日戰事歷史中爭取功勞,但事實上,中共在抗日歷史中擁有的功勞,受到諸方質疑。

689政權決定將今年9月3日定為 「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是與中共手法一脈相承。二戰發生期間,包括香港抗日和被日軍佔領時期,中共並無參與其中戰事,689政權此項作為擺明純粹是迎合中共要求的媚共安排。

其真正目的,是所謂「國民教育」的一部分,向香港人進行洗腦,將二次大戰勝利歸功中共,甚至是以魚目混珠方式,將香港重光與中國抗戰拉上關係。邏輯是這樣的:

問:小朋友,知唔知點解有 「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呢?
答:中國打贏日本仔嘛。
問:又知唔知同香港有乜關係?
答:香港抗戰勝利,日本投降囉!

由於一提起中國,便意想到中共政權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令人在思想上以為抗戰勝利是中共的功勞。而香港和大陸齊齊慶祝抗日勝利,即是説香港與大陸互為一體。

至於香港部分已非主菜,重要是日本仔打輸仗,日軍曾侵略佔領香港,日本是邪惡的,成功替中共製造仇日情緒,將仇恨投在日本是非中共身上,亦間接培養仇美情緒,因為美日在亞太區互為表裏,令中共難以安枕。

要呃的對象,除了細路,當然還有無知的師拉、阿婆和阿伯。

(獨媒特約報導)本日浸大校長候選人錢大康出席僅得半日的諮詢,於最後一節諮詢完結後,浸大學生會趕到逸夫行政五樓505室,圍堵通道,要求遴選委員會取消即日委任,加強廣泛諮詢,讓大學社群有足夠時間討論,了解候選校長。學生與現場保安一度推撞,有個別同學擦傷,一名女同學被拉倒。及後委員會要求有半小時商討,同學退到會議室外等候,遴選委員會學生代表,學生會會長陳思豪入內商討。浸大校方最後取消即日任命錢大康,並在雙方同意下星期一由校方公佈諮詢日期。

半小時後,陳思豪轉述委員會意見,表示委員會願意於明日加開一場諮詢,陳糾集在場同學共識,同學皆認為明日仍是考試期間,故拒絕建議,陳再次入內與委員商討。

十五分鐘後,行政副校長李兆銓從會議室出來,經傳媒要求步至大堂向學生和傳媒交代。他表示經過商討,會取消即日委任錢大康事宜,亦會加開諮詢,他指短期內與錢大康約好時間,再加開一場,惟現場同學不滿李兆銓沒有說明是否仍在考試期間內加開,學生會亦認為加開諮詢至三日,每日六小時方能滿足同學訴求。雙方再度僵持不下。

保安局局長近日終於闡明執法機關向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索取用戶文件或通訊內容的法律程序。但也暴露出,現時幾乎沒有法律規管執法機關向供應商索取用戶資料(元數據)的過程。這意味著過往五年間香港警務處及香港海關向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發出的23,946項用戶資料索取要求均沒有經過任何獨立或司法審查。

保安局局長說黎棟國於4月29日立法會會議上表示,執法機關「在有需要時向有關人士或機構索取與偵查罪案有關的資料,包括向本地或海外網絡服務供應商要求索取用戶資料(例如用戶名稱及用戶網際網路協定地址(IP地址)及登入紀錄,以便尋找證人、證據或嫌疑人。有關的查詢並不包括索取任何非公開的通訊內容記錄」,這一過程並不需要申請搜查令或經過任何司法審查程序。只有當涉及文件內容時,執法機關才會「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向法庭申請法院手令(搜查令),以檢取任何文件或資料作為證據」。

屈穎妍小姐今日在《頭條日報》發表《從此,不做不錯》(下稱「屈文」),我認為屈小姐滿口歪理,大部分觀點社會已有公論,無需重複反駁,僅回應三點:

1. 屈文:「 這案件在太多非專業的外人指指點點下,匆匆蓋棺,連最高層都道歉了,誰還敢再踩地雷續查案?」
我初入廉署受訓,一名有三十多年調查經驗的大大Sir分享,調查主要是依靠Common Sense,當然調查手續涉及不少法律程序和專業知識,但並不代表其他人不能評論。

事件涉及智障人士被錯誤拘捕,無論是法律界、社工、以至議員、傳媒、一般市民都可以運用其Common Sense作出評論,畢竟這是公眾事務,正如屈小姐具傳媒專業背景,亦不時對行業以外事情評論,雖然不少內容我都不同意,但我絕不會指屈小姐「非專業外人指指點點」。如果屈小姐的邏輯成立,日後非相關專業人士對公共事務就不能評論了,豈不荒謬?

2. 屈文:「(警方)聚精會神看八百小時的CCTV,不是說笑的活兒,就算『飛帶』快看,也起碼要用四百小時,如果真的要『濫捕』,探員何必捱這些苦?第一天就把所有穿紅衣黑褲的抓回來屈打成招算了。」

永別了,牠們已送回漁農自然護理署處理。

非法走私動物數量龐大,加上在偷運過程個體與個體之間擁擠不堪,衛生條件極差,這往往造成大量死亡。 如真的喜歡動物,關注瀕危物種的存亡,請不要購買非法走私動物。

比起運毒,在較低風險和懲罰下,走私動物利潤也不差,在市場需求下,總有人挺而走險,但受害的總是動物。 市場由消費者帶動,請以領養代替購買或購買合法進口的動物。

在入口動物方面,香港已比很多國家較為寬鬆,即使某些物種不能入口如懶猴、刺蝟、貂、多種蟒蛇、蚺蛇和巨蜥科中的蜥蝪等,但政府不批牠們入口總有她的原因,而政府亦可能有改善空間,但這並不是購買非法走私動物的藉口。對於選擇寵物,我們仍有很多合法的選擇。

你可能會有以下問題:

問:相片中的龜隻是否因沒有人領養而死?
牠們的死與領養完全沒有關係,而是某些動物到 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 前已較弱。

問:為什麼龜殼上有雪?
程序上,不論是可被領養或代政府暫養的動物死去後就必須送回屍體,這樣數目才分明。相片中龜隻的死亡日期是各有不同,但回屍日期當然在同一日,因此,龜隻死後會先放入冰箱。

問:為什麼龜殼上有號碼?
當龜隻在生時並進入了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後,協會會為每一隻龜寫上獨立號碼,這樣在照顧上和獸醫才能為每一隻龜作記錄。號碼是用塗改液寫的,字慢慢會褪下。

(獨媒特約報導)浸會大學預料今日宣佈新任校長人選,唯一候選人、現任香港大學首席副校長錢大康出席諮詢會,接受教職員、學生、及非教職員人士諮詢。會上多位同學及校友發問,就校長遴選安排、校政方針及不同議題向錢大康質詢。第二節諮詢超時完結,浸大學生會要求延長諮詢期,質疑於學生考試期間舉行僅得半日的諮詢,是不尊重學生意見。錢大康沒有回應便離場。浸大教職員工會發言人杜耀明亦認為,師生沒有足夠時間認識錢大康。

此為錢大康獲選後首次公開露面,校董會主席鄭恩基表示為時半日共三節諮詢完結後,遴選及面見委員會將正式向校董處推薦錢大康,展開委任校長程序。

【18:12更新】諮詢會結束後,學生會突襲遴選委員會,要求取消即日委任校長,增加學生廣泛諮詢,一度與保安發生推撞。經過幾次商討,校董會主席鄭恩基、校長陳新滋、行政副校長李兆泉、候選人錢大康與學生會最後得出初步共識,校方取消即日委任錢大康,願意加開諮詢,但日期要與錢大康商討,下星期一才能確認。學生方面則堅持要求增加三日諮詢,不過錢大康稱私務繁忙,故希望一日完成。校董會主席鄭恩基又建議學生會先收集同學問題,又指「既然依家都考緊試,不如返去讀書好過」。

一評香蕉奶

圖源來自香蕉奶同名歌曲youtube MV

利申在先,雨傘時期筆者有在海富中心內坐低聽過香蕉奶唱歌,但自問並非瘋狂奶粉;在大家衝的時候,我雖不在最前線,但也有份幫忙救助傷員,感情上能夠理解在陣前衝鋒陷陣的朋友對「左膠」的痛恨。

對於香蕉奶在「音樂蜂」網站籌款出碟一事,筆者沒有很支持,也並沒有反對。若非近日網媒刊出多篇文章抨擊香蕉奶,我根本沒注意到他這個出碟計劃。在海富中心的日子,香蕉奶的歌,筆者只是隨心聽:在等人的時候,在一個人落金鐘無伴的時候,在放工後累極不想說話但又想落金鐘支持的時候;那時候筆者並沒有帶著很批判性的眼光去看街頭表演。

有見眼下大家寫香蕉奶寫得熱烈,筆者才去認真聽聽他的歌,希望多從音樂角度出發評評這件事。

音準不足,表現力強

有朋友說不喜歡香蕉奶,因為他的歌唱得不算好,因為他沒有認真對待音樂。

《全力扣殺》是一齣講述失敗中年如何重拾鬥志的電影,但跟《打擂台》相比,真是失色太多。所謂重拾戰意,只剩下姿態,沒有靈魂。

《全力扣殺》的主角們在打羽毛球的時候,縱已配上令人頭暈的慢鏡(跳躍的姿勢)、特寫(面孔)、剪接、特效(高速的羽毛球),但終究沒有說服力。效果如同周一嶽唱《忘不了您》,總是格格不入。

何超儀和林敏聰沒有一點高手的味道;又或者飾演大賊的鄭伊健何以性情大變,選擇執起羽毛球拍呢?從做賊到做球員,有什麼故事細節支撐角色的轉化呢?沒有,或只有一句空洞的對白:人總要變,愈不懂得的愈要做(指打羽毛球)。

至於過氣冠軍球手何超儀,明明因脾氣暴躁而被逐出球壇,但當10年後打回羽毛球之際,卻再沒有壞脾氣要去對付了。彷彿,失敗者若要奮起,也沒有什麼自我或命運的難題要克服。就連再遇新一屆冠軍(葉佩雯飾),也能快速勝出。

除了空洞的勵志以外,《全力扣殺》好像就沒有實在一點的東西和故事想說。

說《全力扣殺》是《打擂台》的重複?是,但這是哈哈鏡式的自我重複。

回想一下《打擂台》的金句(唔打唔會輸,要打就要贏;學武不是用來強身健體),都不是純粹噱頭,而是來自主角梁小龍本人真真實實的習武心得,最終更化為電影的精神和對白,可說有血有肉。《打擂台》中不論是人物塑造、武打演出、故事構造和起承轉合,都好多了。

近日城中的話題,熱哄哄的除了政改,竟然還有野豬。

香港人關心動物起來?當然不。我們對野豬離奇的反應,只反映了香港人都好像是「動物白痴」。

幾隻野豬,不單止讓很多人驚呼狂叫,還可以教警方出動大量警力,上了新聞頭條。 我有澳洲朋友發訊息給我:you guys are so funny!

我們實在funny,彷佛以為那鼻子長長的野豬是從外星來的,而且身懷絕技,有獠牙也有死光槍,可以殺敵於無形,所以警方要高度戒備,盾牌面罩乃是基本,苛槍實彈且戰且退。對待野豬儼如對待恐怖份子,純粹基於無知。

前幾日一隻野豬BB 闖進商場,專家又跑出來指指點點了。這些所謂專家,當中竟然包括野豬狩獵隊,這也真荒天下之大謬,他們是以殺豬來肯定自己身份的獵人,還可以有甚麼中肯的意見呢?結果當然是說出野豬很危險呀,野豬會撞死人呀,野豬數量增多了,市民要小心呀!近年狩獵隊少了出動呀……之類的說話。我可以想像他們在一邊發表偉論時,一邊為槍櫃裡的長槍抹得亮亮的,蓄勢待發。

我懇請全港市民到政府新聞署翻查過去三十年的新聞檔案,有見過野豬撞死人嗎?有出現過野豬咬人嗎?有野豬襲擊人嗎?我反而見過很多野豬在受驚受傷後被我們人道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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