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載:明報星期日生活 22-4-2012(漫畫:小克x黃照達x智海)
今時今日,人人智能手機在手,即拍即上載,隨改隨分享。但多少人會留意內容有沒有「侵權」?網民俗稱「網絡廿三條」的《2011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版權條例)將於5月9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目的很簡單:加強懲處未獲授權而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的人士,擴大保障版權持有人的利益。法例還把責任「外判」至網絡服務提供者(所謂《實務守則》),網站不只被逼成為扼殺言論自由和創意的幫凶,高昂的行政成本更可以輕易拖垮小型網站。屆時,本來百花齊放的互聯網世界可能變得一片死寂。
發展局局長林鄭早前談及《強制拍賣條列》曾表示︰「土地發展 需少數服從多數」(明報,18-4-2012),立例初,說好了協助小業主跟地產商商談的調解基制卻絶口不提。
《強拍條例》未上馬前,林鄭信誓旦旦要保障小業主,近兩年雖然樓市急升,結果是強制拍賣後,但價錢比想像中低,「強制拍賣後的價值約為原舊樓的2.5倍,比公告前的2.55倍低」,政府助紂為虐,以大壓小,政府責任竟不是保障弱勢,而是幫地產商收地。發展,大家都希望,但發展前,是否又要犠牲小市民利益呢?林鄭明白強拍是她任內最受爭議法例之一,但為何不作補夠呢?她說︰「最難處理是感情(因素),有些小業主覺得根本不想離,但沒辦法處理得到……土地重新發展,需要某程度上少數服從多數」。全香港土地都是政府,林鄭面對新界鄉紳好打得,但是在小業主、小市民跟前,為何又變得如此無能呢?
彩鳳按:本文原題為「傷殘理論、媽媽與bb」;初刊於「傷殘女性主義」網頁http://unableism2011hk.wordpress.com/
醫院排期,第一次產前檢查要懷孕 3個月後。第一件護士不斷叮嚀的事情,以及在婦產大堂自動重播的影片,是關於「唐氏綜合症檢測」。護士說:「這是自願性的,不過,為何你不接受檢測呢?」
我說:「無論如何,我們決定生下,我哥哥也是智障的。」
編按: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在4月20日不支持政府將焚化爐提交工務小組,意味在曾蔭權政府任內,將無法申請撥款。而反對垃圾焚化爐聯盟19日召開記者招待會,批評政府在環保政策上交白卷,對於近年垃圾不斷增加以及本地再造比率低下的問題。聯盟又批評離島區議會拒絕就「反對焚化爐」作表態,反而成立一個會議不公開的工作小組,似為與政府相討賠償鋪路。下為聯盟的新聞稿,獨媒相關報導可見「離島」及「焚化爐」tag。
香港成為 「廢物之都」 三冠王
邱騰華在任環境局長以來,香港的都市廢物處理政策及措施亳無寸進,更加令香港成為 「廢物之都」 三冠王的 「臭譽」:廢物增長之冠、人均廢物增長之冠、輸出廢物之冠(佔整體廢物的51%)。
(圖片來源)
當前,美國正準備通過「網絡情報共享和保護法案」(Cyber Intelligence Sharing and Protection Act, CISPA),允許美國特工監視幾乎所有我們在網上做的事情。但我們可以在最後表決停止前。這不只是美國公民的事,全球網民都應該關注,因為我們都會上網,都會在社交網站留上許多個人私隱資料。
首先,要恭喜「反蝗論」者幾個月前的努力,不管你們喜歡與否,你們終於「成功爭取」了一個叫梁振英的人打救香港!不對,他不是人,他是神,要有光,便有光,要明年私家醫院「雙非」配額是零,便是零!我們不知道怎樣辦到,不知道法理依據是甚麼,不知道現任夕陽政府還算不算是政府,我們甚麼也不知道,高興的人覺得根本不需知道,我們唯一知道的是:我,梁振英,會「做野」!
今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桃姐》贏了五個大獎,國內網民勁鬧香港金像獎小圈決定,絕大部份網民對劉青雲得唔到最佳男主角替他不值,但都無去挑戰金像獎的小圈。至於香港嘅社運圈,焦點反而放咗係黃秋生在頒最佳女主角時,對「小圈選舉」嘅調笑。
八方係香港電影業嘅支持者,大部份參賽片都睇過,包括幾部呼聲最高嘅猛片:《奪命金》,《讓子彈飛》同《桃姐》,最鐘意喺《奪命金》,次之係《讓子彈飛》,所以對《桃姐》攞晒啲大獎都覺得有啲誇張,最佳男主角應該俾劉青雲,葛優都ok;而《奪命金》嘅劇本真係無得頂,將香港金融中心嘅矛盾同張力,於爆發後再 cover-up,形成一股暗湧,而唔係好似《桃姐》咁和諧,將人倫關係嘅矛盾,透過主僕關係淡化,再以旁觀的目光夾硬夾落嚟。
阿陳輝嘅描述都幾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