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保釋出獄第二日,黃浩銘赤著腳,坐在草地接受訪問。天空灰濛濛一片,沒有陽光,但相比獄中只見白色的牆、灰色的鐵閘,這一刻能自由地看著海闊天高,已是無比寫意。
他與另外7名被告正就反東北案申請上訴。他常說還有「監獄後遺症」,腦筋較慢,初獲釋時不習慣使用手機,用了一頓飯的時間,才記起自己的電話號碼。
但除了此案,他身上還有下周判刑的佔旺刑事藐視法庭案,以及正在審理的佔中公眾妨擾案。兩宗案件刑期未明,原訂明年結婚,不知要延遲到何時,令堅強冷靜如他,入獄初期也十分彷徨恐懼。他形容像跌進漆黑的大海,看不到終點,只能不斷游,間中有人探訪或來信,是讓他可以抱一抱的「浮波」,保釋則像「浮台」,給他兩星期時間稍作喘息。
聞重判驚訝不安
13人因2014年參與反對新界東北發展示威,非法集結罪成,原審判罰社會服務令。眾人已完成服務令,但律政司提出覆核,今年8月15日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改判監禁8至1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