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 謝柏齊)
文:伍錦超(H15關注組成員)
本人收到發展局2010年10月份的《市區重建策略擬稿》。該份文件聲稱是經過兩年諮詢的結果,但本人作為曾受重建所累的舊區街坊,閱之深感文件粗疏空洞,讓我感到惘然若失。文件中有許多部份都粗疏,但我在這裡只講其中幾點:
盡善盡美 不再檢討?
當中最引人氣憤難平之處,莫過於舊有策略(2001年版)中明文規定每兩至三年,局方便應進行檢討工作,如今的新版本,竟不再提及經常對市建局的工作進行檢討!發展局可能感到今次這份《市區重建策略擬稿》已是盡善盡美,但試問怎能在未知將來配合運作之下,就已知不用再加檢討?如果這樣就落實執行,看來這兩年的《市區重建策略》,可能只造就了一套更差的新政策,可算是敷衍了事,每況越下,令人大失所望。
欠缺監管 市建局為所欲為
過去兩年在眾多官方諮詢會上,民間關心重建問題者眾,同時經常提出設立監察組織監管市建局,讓它不能像往常般為所欲為,例如:
1) 面對街坊意見就自把自為、裝聾作啞(例如,以往由利東街街坊由下而上設計的民間規劃方案,多次詢問市建局意見,市建局各級代表人都只稱「好難做」,多番追問為什麼「好難做」?答案就仍是「好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