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蘋果日報
特區政制改革發展到今天,我們看到市民大眾的意願是非常清晣的:要實現真民主,一定要有一個全民參與的選舉制度,合法選民必須擁有的並非只是投票權,而是被選舉權和提名權。後者尤其重要,道理簡單,在提名階段已加入篩選機制,用種種關卡阻止市民參選,最終只剩下中共認為合適的候選人,市民即使擁有「一人一票選特首」之權,也無「真普選」之實,三數個「爛蘋果」讓你揀,又何來真民主的兌現?
多次民調已清楚顯示市民大眾是贊成用「公民直接提名」的方法來推舉心目中的特首候選人,「佔中」議題經過一年多的蕴釀、三次全民可參與的商討日,也選出了三個具「公民提名」的方案讓全港市民可於六月二十二日進行「全民公投」,過程公開、公平、公正。令人憤怒的是「佔中」負責人居然也輸打赢要,突然要改變遊戲規則,「全民公投」本來是直接讓市民從三個方案選取一個,現在又横加枝節,欲加入新題目,如「立法會應否決不符合國際標準、未能讓市民有真正選擇的政改方案」,讓市民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