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管理委員會最近公布區議會選舉活動指引建議,互聯網上的電視台及電台節目,製作與選舉有關節目時,都須受到「平等時間」所限制,即要讓每名候選人享用同等的宣傳時間。「獨立媒體(香港)」反對這種「假平等」,並認為選舉管理委員會根本不懂互聯網的特性,胡亂訂立指引,在幾近無邊無界的互聯網上,損害及限制市民言論自由。
互聯網上的電視台及電台,與一般電視台及電台在性質上截然不同。後者受嚴格廣播條例規管,而且,政府緊緊控制發牌數量及要求,造成大氣電波的廣播市場極度壟斷,例如,免費電視台與電台現在只有兩個民間經營者,都由大財團控制;同時,政府亦拒絕讓香港人經營小型社區電台或電視台。在被壟斷了的媒體中,所謂「平等時間」可能尚勉強有意義。但是,互聯網在原則上讓所有人參與製作及發布媒體內容,門檻低得多,而且可以自由分享;任何候選人認為自己在宣傳上落後於人,也可利用互聯網,根本無需所謂「平等時間」的限制。
若要規管選舉期間互聯網上的政治宣傳,可以由候選人自己申報選舉開支,事實上,自2008年開始,參選者已自行申報。
近年,這麼多小市民在互聯網上談論政治,創造自己的新媒體,就是為了打破香港媒體壟斷。正因為政府拒絕開放大氣電波,建制政治力量與親北京大財團又合謀控制香港媒體,減少日益壯大的批判及異議聲音,所以,小市民及政治反對派才更珍惜互聯網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