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根據《公司條例》的最新修訂,公眾由現時可查閱公司董事的完整身份證號碼及住址資料(俗稱查冊),變成日後只能查閱部份身份證號碼,新例又容許公司董事以申報通訊地址來取代住址。修例引起各方不滿,而新聞界早於一月間已召集接近二千名新聞工作者聯署,要求政府撤回有關修訂條例。有消息指政府最近考慮作出讓步,豁免報章、電視台、電台、網上媒體等新聞機構從業員的查冊限制;公眾亦可透過查冊取得董事部份住址及身份證號碼。然而,為勞工服務的團體仍堅持要政府撤回惡法,認為限制公司查冊會令無良僱主透過有限公司隱藏身份,令基層工友更難追討欠薪。幾個勞工團體,包括職工盟、街工、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於昨天早上到政府總部抗議,要求撤回惡法的聲明暫時已有27個團體聯署。
示威人士表示,現時的《公司條例》對被無良僱主欺壓的工友有很大的幫助,以在場的郭女士(北區就業問題關注組代表)為例,郭幾個月前因為清潔工作受傷嚴重需要休假,事後老闆一直拖欠薪金,並要求郭女士自願離職才會出糧。郭表示當時自己既憤怒又無奈。在此情況,郭就是透過查冊得到僱主資料,才能夠向勞資審判處申請追討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