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6歲男警涉2023年10月至12月,在休班期間六度無牌駕駛,其中一次更涉酒後駕駛及危險駕駛。其曾任警員、現已退休的父親為車主,他涉允許兒子無牌駕駛。二人承認共24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今(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26歲男警被判囚6個月、罰款15,500元及停牌兩年,並需自費修讀駕駛改進課程。至於其59歲父親則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罰款12,500元及停牌兩年。辯方為26歲男警求情時提到,他現已對行為感到羞恥,因違背成為警員維護法紀的初心,亦愧對警隊對其信任及栽培。
被告為男警姜淇傑(26歲)及其父親姜知勇(59歲)。男警承認危險駕駛、酒後駕駛及無牌駕駛等共14罪;其父則承認允許沒有駕駛執照的人駕駛汽車等10罪。
男警求情指愧對警隊對其信任及栽培
辯方為26歲男警姜淇傑求情指,他在定罪後已還柙3星期,現已對自己行為感到羞恥,因違背成為警員維護法紀的初心,亦愧對警隊對其信任及栽培。他任警員時會將不法份子繩之於法,但現在自己卻體驗到鐵窗生活,他願意向法庭致歉。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指,由於被告牽涉多項控罪,因此刑期會以月份計算。
案情指男警拒應警方指示停車 更越線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