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記協主席鄭嘉如今年7月遭《華爾街日報》解僱,今早到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報案。鄭嘉如批評,《華爾街日報》不尊重僱員基本權利,並已違反《僱傭條例》,事件亦對其個人、記協及《華爾街日報》的聲譽造成嚴重傷害,促勞工處、律政司作調查及檢控:「唔好畀一啲僱主覺得,佢哋只要畀錢就可以解決件事,無視香港僱員應有嘅權利,包括參與同成立工會嘅權利。」
香港記者協會今年6月換屆,時任記協執委、《華爾街日報》記者鄭嘉如競選主席,她在選舉前夕被英國上司要求退選,及辭任記協,認為兩者難共存。鄭嘉如及後當選,在7月1日上任記協主席,在7月17日遭《華爾街日報》解僱。
鄭嘉如今日中午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報案後見記者,她表示,本港法例保障港人有參與及成立工會的基本人權,其個人作為工會代表會以身作則,要求僱主尊重僱員受法律保障的權利。
曾要求調解不果 將到勞資審裁處申訴
《華爾街日報》今年5月曾宣布調整亞洲業務,會將亞洲總部由香港遷到新加坡,並遣散部分駐港職員及縮減職位。鄭嘉如在早前遭解僱後,指公司以重整職位為由將其解僱。鄭嘉如今日提到,初時希望與《華爾街日報》的美國代表作溝通及調解,但遭到拒絕:「即使我手持一啲確鑿嘅證據,對方仍然堅持解僱我係出於裁員需要,拒絕咗我復職要求。」
鄭嘉如表示,稍後會到勞資審裁處作申訴,明日再與勞工處勞資關係科落口供。她重申,要求勞工處僱傭申索調查科就《華爾街日報》涉嫌違反《僱傭條例》第21B條作調查及檢控,個人十分樂意任證人及出庭作供。
質疑合規部無視投訴 早前轉任自由身記者
除此之外,鄭嘉如透露,在遭解僱前已循《華爾街日報》內部合規投訴渠道作投訴,惟至今未獲任何回覆。她指出,《華爾街日報》的母公司道瓊斯公司(Dow Jones & Company)而後者的母公司新聞集團(News Corp)為美國上市公司,質疑上司公司合規部竟完全無視投訴。
此外,鄭嘉如指自7月起已轉任自由身記者,仍以新聞工作為主要收入來源,遭解僱並不影響其擔任記協主席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