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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編按:近期在獨立媒體有關五區總辭的討論熱烘烘,文章一篇又一篇,一位政治圈工作的朋友見此處不乏出色文章,特意撰寫評論回應,托筆者代貼。

文:李正

社民連推動「五區總辭,變相公投」其中一個重要理據,就是其他泛民主派成員提不出反建議,現在終於等到何俊仁提出「解散立法會 / 特首請辭」的「新」建議,。要用引號,因為此建議曾在2005年討論政改的時候,在立法會的議事堂上,有民主派議員已經質問過東廠及尚膳監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當時該九千歲一如現在回應何俊仁的說辭,「涉及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訂並非一個『重要法案』」,只是當年的民主派議員沒有追究到底。

無論如何,民主黨怎樣說都提出一個新招,作為一個支持民主派的選民,先不論個人喜惡,對這個行為本身,我都得「表示歡迎」。但如果報章的報導屬實,則社民連連基本的公關手段也付之闕如,黃毓民批評何俊仁的方案是「白癡」,長毛則說將「五區請辭掉在垃圾桶個角落度」。我真的不明白,就算是擺擺姿態,扮一下有商有量,就算何俊仁的方案真的是「白癡」,也可以客氣一點「其思慮未算周全」;當然毓民與長毛等性情中人很可能會認為何必惺惺作態,但不只是余若薇,連黃毓民在其網台myradio也曾提過,「泛民主派最重要的是團結」!現在尚未坐下來,已經在傳媒隔空對罵,還團甚麼結?何曾有試過辱罵完對方,對方會返過來支持你?

環保騙術﹝上﹞

踏入九月,日日酷熱天氣警告,村屋頂樓熱氣蒸騰,電視機播出政府那個俊男美女微風輕吹的綠色生活宣傳片,更令人無明火起。腦裏浮起一句電影對白:「儂不要有一天讓我曉得,儂自己在騙儂自己。」《阿飛正傳》中潘迪華如是罵張國榮。

一個騙字,前後總有主語賓語,談到香港的環境保護問題,則香港政府毫無疑問是最主要的騙子,當然,有時若不是被騙者主動配合,騙局也成不了局。以下隨便舉幾個政府的騙術。

騙術一:講一套做一套

早陣子新界農地被非法倒泥的事件上了報紙,環保局長邱騰華到現場作秀,政府新聞處在七月廿九日發新聞稿指:「邱騰華在南生圍視察該處土地被填土的情況,重申環境保護署和有關部門已採取適當措施改善問題。他強調政府十分重視保護農地,呼籲各界合作為居民保育綠化的環境。」

夏日炎炎,一周過去,有關驗毒的爭論還是停不了。

正如梁寶上次在〈編輯室周記:那一種更道德?驗毒抑或反驗毒〉中所提到,在今次的驗毒計劃中,「政府的突然雷厲風行,根本是一套政治計劃」。但問題是,這到底是一個怎樣的政治計劃?在最近的離線沙龍「驗毒,還是不驗毒?——有關『校本驗毒計劃』的爭議」上,針對這樣的一個政治計劃,與會者可謂眾說紛紜,由轉移政改討論視線、合理化階級歧視、擴張公權力、新右轉向到迴避社會成因,不一而足。當然,近幾個月來主流媒體紛紛大肆報導中學生吸毒、正生書院所掀起的社會爭議,大概是政府急就章推出驗毒計劃的主要催化劑。

鐵怒沿線之南港島線——訪民主黨南區區議員

計劃多年的南港島線東段(下稱南港島線,東段由金鐘經海洋公園、黃竹坑、利東到海怡半島),將於今年年底上馬。在便利交通、經濟發展以外,這些鐵路工程還有什麼面貌﹖獨立媒體民間記者於八月專訪了民主黨南區的議員及地區工作者,談到鐵路的諮詢、定線等問題。

撰文﹕eg9515
拍攝/剪接﹕galieo、石仔、寶珠
採訪﹕eg9515、peggy

是次訪談相約在民主黨南區區議員徐遠華的辦公室,徐乃中大政政系畢業生,國是學會老鬼。一眾民間記者在銅鑼灣乘巴士前往,穿過香港仔隧道後,便看到一排排工業大廈,轉入黃竹坑後,左手邊便是大片用綠色圍欄圈起的工地,這塊據說價值超過400億的土地,將會連同巴士站整片交予港鐵公司,作為興建南港島線的資助。因為這種型式的資助,南港島線甚至不需要經過立法會財委會的通過。

除卻徐遠華外,民主黨的柴文翰議員、馮煒光議員,以及主任羅健熙加上一位街坊——他們口中的「南區鐵路之父」梁先生,一共是五人正襟危坐,接受我們這班民間記者的採訪。訪問期間,八號風球高懸。為文之先,實在不得不感謝上述五位對是次訪問的重視。

黃竹坑邨大肥肉

「五區總辭」的意思是透過五個地區各自一位民選議員辭職,五區同時補選,將選舉定調為普選訴求,達到事實公投的效果。以既有香港的政治論述,我不會感到熱衷,我亦相信熱衷的民主支持者不會太多。

過去公投的歷史脈絡
我先不質疑公投的普遍合法性(以下我會另外論述),先討論「公投」在香港的形象是什麼。中國納粹黨香港支部與建制派長年都把公投婑化為「民粹」,這一點是次要,因為這並不是民主派的論述。然而,民主派過去一直對公投都沒有原則性或政治倫理的訴求,只是視為一項實驗品,或者是一件可以用完即棄的工具。即使在今次的五區總辭,「事實公投」也只是一項公具,只是要求達到公投效果,而不是要求有任何原則性或政治倫理的訴求。這個些微的差距是十分重大的,因為連泛民支持者就感覺不到這次公投有什麼道德或原則性約束力,公投過關與不過關的約束力在哪裡,不知道。我們不可能把所有的事情都簡化為手段與工具,工具的背後總需要由道德或原則去支持,不論那些道德或原則是真實的還是偽造的也好。

marxism 2009
a festival of resistance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日

讓我以阿當諾開始。當他討論黑格爾時,首先便否定了某種高高在上的問題:黑格爾的哲學有甚麼還是生龍活虎,哪部份已是明日黃花?以阿當諾的看法,這問題假定了一個指點江山的裁判位置優雅地說:okay,這部份還有現實相關性,諸如此類。但阿當諾認為,面對一個真正偉大的哲學家,並不是問他還能告訴我們甚麼。剛好相反,應該問的是我們當代的情況在他眼中會如何評價,我們的年代,在他或她的思想裡表現得如何。

對待共產主義應如出一轍,不要問路人皆見的愚蠢問題:共產主義是否還切中要害?是否還是有用的分析及政治實踐工具?相反,應該問:如何從共產主義的視角看待今天的困境。這就是新和舊的辯證法。那些每星期生產如「後現代主義」、「風險社會」、「後工業社會」、「資訊社會」等新概念,偽裝協助我們把握新形勢的人,才是對新形勢零理解。要在云云所謂「新事物」中了解甚麼是新事物,就要分析當今到底發生甚麼事,我們要在人云亦云已過時的事物中辨認出甚麼才是永恒,這就是分析所需要那片透視鏡。

外判港隊雖出線 或被東亞足協判罰

在足總公佈,以全「南華」陣容出戰8月在台灣舉行的東亞盃預賽後,一班網民組成「南華不代表我 抗議港隊外判南華」facebook群組,並於8月17日將抗議聯署信交予足總。事件引起傳媒廣泛報導,東亞足協在8月23日,將一封信交予香港足總,稍後又補充一份信件。內容指港隊以「全南」出戰,對賽會有欠尊重,會考慮在9月5日北京召開的東亞足協會議上,議決扣減港隊的獎金及資助,金額可達20萬美元。而群組交予足總的抗議信,亦於8月21日收到足總初步回覆。惟事件發展以來,這件「外判」事件的詳情愈說愈亂,由早前的「為免影響其他球會,故將賽事交南華負責」,到東亞足協出信後的「教練已挑選最佳的球員,只是他們都是南華的球員吧了」。

外判過程說法 足總互相矛盾

香港政府在大埔校長會的積極配合下在大埔區廿三間中學首先試行驗毒計劃,多得一班校長,大埔突然成了全港焦點,但政府和民間搞了多場論壇,都沒有一次是大埔區居民能參與的,今天終於有機會──民主黨新界東議員劉慧卿下午在大埔中心投注站空地搞了第一次室外驗毒論壇,傍晚高峰時有近二百名觀眾,場面與菜街論壇相當。我也一盡大埔居民和民間記者的責任,向大家簡要地報道論壇內容。

過去兩個月, 梅窩居民被放到一個很特別的審判台, 在這個台上, 我們要回答一些在其他地區的家長不會被問到的問題, 但所有答案都不被接受, 而質問的人卻不需要提供質疑理據, 也沒有充份的反駁理據.

沒錯, 這個就是衝著<正生書院遷入梅窩南約區中學事件>而產生的奇觀.

說是 '觀', 是因為公眾選擇觀看政府和傳媒製造出來的擂台大戰, 政府不想額外投入資源, 把本來可以安好並存的兩批學生放上擂台, 爭奪南大嶼唯一的一間中學校舍. 要維持這個擂台, 就一定要否定 '並存' 這個出路, 而不是要求政府提供理據, 解釋為甚麼非得要犧牲其中一批學生.

說是 '奇', 是因為我們已經聚集民間力量, 整理了人口資料(其實也是政府統計數字), 說明在現有的新學制下, 南大嶼山有足夠人口維持一間結合社區特色, 以及發揮社區資源的雙語學校. 可是無論是個別抑或居民的集體投訴, 政府當局都三緘其口, 沒有就我們爭取原區就學的理據作出反應. 如果我們算錯, 大可跟我們說, 但在政府一意拒絕公開回應的情況下, 公眾繼續用政府不盡不實的數字來審視重辦南約區中學的訴求, 而不是督促政府提供拒絕我們訴求的理據.

不要河蟹服務,拒當河蟹社工!──記「抗河蟹大聯盟」記者會

不要河蟹服務,拒當河蟹社工!──記「抗河蟹大聯盟」記者會

如果說謝世傑致力幫助當時受災的大澳居民,卻被曾德成施壓,以「和諧社會」的名義打壓倡議工作,打擊社會工作的基本價值,「河蟹」了社工,我們不如說社會工作一早被「河蟹」了,而服務使用者就成為「河蟹」的犧牲品。

河蟹不只在民政局
昨天(8月26日),社會工作者組織、服務使用者組織和關注大澳發展的組織等29個團體,成立「抗河蟹大聯盟」,齊聲抗議社會服務被「河蟹」。現在,不少社會服務的資源掌握在各政府部門,除了今次事件的主角民政事務署之外,還有屋宇署、市區重建局和房屋委員會等。這些部門會聘請社工隊,社工自然被夾在居民和部門之間。社區發展陣線的黃穎姿任職的服務機構就被市建局查問一頓。事緣房協如果碰到居民不肯遷居而難以完成收地,市建局會控告居民。黃穎姿就事先帶街坊到法庭,聽審另一區的案件,認識控告的程序。後來市建局認得她,就致電給服務單位,講述一遍服務合約內容,然後詢問上司「點解上法庭都要社工做?」。上司隨即召開會議,重申合約寫明的服務內容,然後問她那樣做會否違反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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