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足總公佈,以全「南華」陣容出戰8月在台灣舉行的東亞盃預賽後,一班網民組成「南華不代表我 抗議港隊外判南華」facebook群組,並於8月17日將抗議聯署信交予足總。事件引起傳媒廣泛報導,東亞足協在8月23日,將一封信交予香港足總,稍後又補充一份信件。內容指港隊以「全南」出戰,對賽會有欠尊重,會考慮在9月5日北京召開的東亞足協會議上,議決扣減港隊的獎金及資助,金額可達20萬美元。而群組交予足總的抗議信,亦於8月21日收到足總初步回覆。惟事件發展以來,這件「外判」事件的詳情愈說愈亂,由早前的「為免影響其他球會,故將賽事交南華負責」,到東亞足協出信後的「教練已挑選最佳的球員,只是他們都是南華的球員吧了」。
外判過程說法 足總互相矛盾
足總於21日向群組的回信指,足總董事伍健先生,已經詳細解釋了這次「外判」事件的來龍去脈,故沒有需要加以補充。惟根據不同方面如足總主席梁孔德、南華足主羅傑承及前足總董事伍健先生,有關「外判」決定的來龍去脈出現了不同的版本。伍健聲言董事局在六月底才被告知八月有東亞盃外圍賽,但根據羅傑承的網誌透露,足總遴選小組在六月初便已向東亞足協提供香港隊的初選三十人名單。這令人懷疑究竟足總的董事是否最晚在六月初便獲悉有關東亞盃外圍賽。
同時,伍健指出六月底有時已有「南華代表港隊」的決定,而今次港隊領隊之一的羅傑承先生又曾在其網誌指出港隊人選是由足總遴選小組決定的。但足總主席梁孔德先生又聲稱是他「聯絡金判坤讓他全權選人」? 這些說法令到是次港隊的遴選方法顯得更為「撲朔迷離」。
使用公帑 須公平謹慎
傳媒報導東亞足協是次的反應後,在不少球迷討論區,均出現「反日倭」、「反日狗」,連足總主席及東亞足協副會長也在公開場合表示「有人不想香港出戰」等言論。然而,不論東亞足協是次會否判罰,這次「港南」事件的重點,絕不在成績,以及東亞足協是否判罰這些因素,而是「公平」的問題。足球總會不但是管理香港足運的機構,也是甲組賽事的主辦當局。足總因此有責任確保香港隊的參賽權和資源不會被變相被一支屬會享用。尤其是今次的經費包括了東亞足協予香港足總的資助,而香港的運動代表隊參加國際賽也可能有公帑的資助。足總先委託南華參賽,又再讓南華陣中的外援隨隊跟操,絕對值得疑問。
據羅傑承先生透露,足總會長霍震霆先生竟建議在東亞運時續用南華代表香港。 假如這樣的措施延續下去,有志代表香港隊的球員豈不是都要爭取投效南華?各甲組會之間還是否在一個公平的平台上互相競爭呢?
足總實在應盡快交代是次參加東亞盃外圍賽的經費是否有來自特區政府的撥款,以澄清有關用公帑資助甲組會出外集訓的疑慮。此外,承諾這次「外判」香港代表隊的做法不會在未來香港隊參加正式國際賽時再度出現。再者,基於不同人士對是次東亞盃香港隊組軍程序有不同了解,不同的版本更似有矛盾的地方。足總理應作出澄清,讓大眾得知決策的背景。今次「外判」是源於各甲組球隊不願意自身的季前訓練受到影響,足總應盡快與各甲組會訂下有關徵召球員參加香港隊的協議,通過建立制度來解決與徵召港隊有關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