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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搬龍門 推翻免費電視「無上限」?

最新消息(2-6-2013):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有線寬頻主席吳天海在傳聞政府會選擇性發免費電視牌後,於日前回應。他們同樣表示未收到政府相關消息的書面通知。但如俗語說:空穴來風未必無因。若這些風聲是政府測試民意水溫的方法,我們更要明確告訴政府:堅持免費電視牌無上限!

曾經,蘇錦樑對著鏡頭說免費電視牌無上限。可惜,昨日竟有報導指,申請免費電視牌照的機構接獲政府文件,指為免過度競爭,將會選擇性發牌(蘋果阿思達克財經)。更要求三家公司在指定期限內回應,並解釋為何自己應獲發牌。把日子往上推,剛好一周前(21日),行會指無議程所以無會議。商務及經濟事務局長蘇錦樑接受傳媒查詢時,否認取消例會為了避開電視發牌討論(星島經濟)。5月14日舉行的行會和21日無行會會議之間,佛誕公眾假期前夕(17日),開始有行會成員向傳媒放風(星島蘋果),聲稱最多只發兩個免費電視牌,傳聞昨日終於得到確認。到底醜聞不斷的行會憑什麼理據忽然作出這決定?香港市民能否接受政府不斷「搬龍門」,挑戰社會的底線?

豚聚一刻

(獨媒特約報導)生活於海洋公園的海豚,不論「工作」、科學研究及生活環境方面圴遭受不同程度的壓力,身心疲累。歸根究底,正是海洋公園偏離保育方針,唯利是圖,而且歪曲其教育和保育理念,不僅無法「增進」大眾對海洋生物的「了解」,甚至會產生誤解、誤導。是否只有活生生的動物才能讓人認識海洋呢?難度我們見過一頭活生生恐龍困在博物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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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海豚直衝池邊,發出「啪」一聲的巨響,行為不尋常。

(獨媒特約報導)海洋公園,一個我們小時候聽起來就聯想到美麗藍天和微笑海豚的人間樂園,萬萬沒想到,在獨媒記者深入採訪之後,發現這個人間樂園,很可能是海洋生物的煉獄!

多少年來,人們以為海洋公園主要的存在意義,也即是其宗旨所言:「協助保育野生動物生態及增進大眾對這方面的了解」,然而,當我們的記者走近這些被馴養的生物時,赫然發現,海洋公園不僅無法「增進」大眾對海洋生物的「了解」,甚至會產生誤解、誤導。將人與野生動物生態的距離愈拉愈遠。

向焚化爐說不

環境局日前公佈了「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13─2022」,香港別無選擇,要在石鼓洲興建焚化爐,負責處理23%廢物。政府這項公佈,令人不安,亦令人不禁要問,決策是怎樣做的?政府聘請了國際級顧問,研究了十多年,研究好像很科學,論據也好像有其邏輯,但最後竟出來一個荒謬的結果。

石鼓洲及其附近的海洋和島嶼是香港其中一個最美麗、最未被污染的地方,那裏有數種瀕臨絕種的動物。香港很細,環境未被破壞的地方更是買少見少。為甚麼政府還要不斷破壞環境?這裏是我們唯一的家!

政府建議在石鼓洲對開海面進行十幾萬平方米的填海工程,建一個接近是全球最大的焚化爐,它的煙囱差不多有中環滙豐總行高。眾所周知,焚化爐會排出致癌的二噁英(Dioxin)及其他各種同樣會致癌的物質。

政府舉出看似很有邏輯的解釋,例如經過專家精密的計算,即使香港能成功減排及廢物循環,以現時巿民的接受和適應程度,及對擴大堆填區的抗拒,一個超大型焚化爐是必須的。而且石鼓洲是經過一連串選址工作,從八個可能的地點中揀選出來。

沒有人會夠膽說焚化爐是個好東西,它排放各種有毒氣體,以及對健康造成極大危害的微麈粒子(PM2.5)。150米高的煙囱亦破壞景觀。英國的研究發現,在大型焚化爐附近的癌症發病率及嬰兒死亡率奇高。美國底特律大型焚化爐附近的哮喘發病率也極高。

警察黃色警告牌 不倫不類

圖:90後社會紀實

在今日的學民思潮公眾遊行,警察循例向示威群眾高舉一條黃底黑字的大橫額,寫著「警察警告,你現正違反法例,你可能被檢控」。這是一條不倫不類的告示,因為没有説明違反了哪一法條例。説穿了這只不過是警方的例行程序之一,找幾個PC在現場舉高這橫額,同時用咪廣播。

警察最不喜歡小市民挑戰警權,今次學民思潮的遊行故意事先張揚,又故意不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令警務處處長曾偉雄「無晒飛屎」。在遊行進行期間,差人又總會向參加者提出一些要求,例如路線、人數等,又要表現一下警察權威,好給領導看自己「有做嘢」,「有料到」。

今次學民思潮做得好,因為這種不合作的態度會令當局難受,這是對公安惡法的一種非暴力抗命和對警權的抗爭,令統治階層失去權威。在警權和公民權利外,另一條戰線便是政府的施政,我們要無時無刻地表達不滿和提出抗議,這才可以打擊政府的權威。

公民權利和統治階層的權力是互相對立,此消彼長的,不要幻想統治階層會為我們好處著想。他們稍有片刻停下來不打我們主意,已是老天爺有眼。作為小市民我們自應履行我們的本份,不做人家的奴隸,做自己的主人,這是自然不過的。

編按︰這是筆者注釋版,想了解市建局這幾年的歷史和Urban Regime Theory可參考這版本, 原文刊於明報副刊,26-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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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主張,不要去今年的六四紀念活動,更不應該喊「平反六四」,喊,只是「加強共產黨的合法性」。事實上,去晚會等於支持支聯會,等於「愛國」,又或是,呼籲「平反六四」就等於強加某政黨的合法性……這一些,都是一些嘗試篡改我們「六四」回憶的說法。而,二十四年來,一直如是。

我們該如何看待歷史?不管如何看到,有關歷史的回憶,都是今天的回憶。

澳門的商議式民調真的是 Powerful?

香港的戴耀廷教授提出的「佔領中環」,正準備開展審議日。早於官方普選方案出籠,甚至是政制諮詢出現之前,預先告知大型佔領,這本身已是極為少見的社會行動,再加入審議式民主元素,更令「佔領中環」具有實驗性質。也許由於這個原因,有人便忙著找外地案例作支持,其中之一便是澳門政府2011年為《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進行的商議式民調,香港有報章及評論視之為成功案例,但究竟是否成功?是否如報導所說的「powerful」(強勁)?恐怕要細心看清楚。

信息安全研究員:警察低調不執法,民間團體網上挨打

〔圖片說明:根據 Prolexic.com 這間網絡防禦公司的24小時偵查系統顯示,在5月23至24日之間,共錄得875個進行 DDoS攻擊的「機械程式」(bots)〕

原來香港這個小小的地方,在世界發動「分散式阻斷服務」(DDoS)的源頭國排名榜上,一直在30名之內。很多被用來發動 DDoS 攻擊的電腦,是一些中了毒的辦公室電腦,所以 DDoS的攻擊,在上班日子特別熾熱,放假關電腦後,「喪屍」(Botnet zombies) 的數目會大為減少。

挨打的民間團體
從事信息安全研究工作的 Anthony,除了幫助銀行和企業加強網絡保安,他亦幫助一些被攻擊的非政府組織和維權網站做「死因研究」。

七一晚上的干諾道中

「和平佔中」的信念是絕對非暴力,故參與者所會進行的非法行為會只是單純的站或坐在馬路上,而不會進行其他的行為。他們會是平靜及和平的。當警察要來移走參與者時,他們也不會作出任何抗拒的行為,而只會讓警察搬走他們。

他們可能觸犯的法律會包括以下兩項。第一項是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A條 :「任何人…可能對在公眾地方的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者,可處罰款$5000或監禁3個月。」初犯此罪行者大部份都會是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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