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學聯及學民思潮
普選當然重要,但是,提名權被操控的普選,不是人民需要的普選。打破提名權被操控,在於人人皆有平等提名權,這是「公民提名」最值得爭取的原因。
爭取公民提名的策略當然可以百花齊放,但《蘋果日報》2014年5月6日的一篇報道中提及的由余若薇表態是否參與的策略,卻教人莫名其妙。該報道說,「有激進泛民中人」稱,若余若薇表態參選特首,可令市民更齊心爭取「無篩選提名的普選」,甚至由她「領軍爭取公民提名,全面爭取入閘」,但若她不選,「激進泛民」「更可力爭公民提名,因為就算政改拉倒,市民也可能覺得沒太大損失。」
這種觀點把爭取平等的普選制度和泛民中人爭取參選混為一談,並不可取。爭取了平等的制度,人人皆可在平等的基礎上參與,方為上策;但反過來說,即使有泛民中人可以參選了,但如果制度仍不平等,則是否我們就可接受,認可為我們的普選制度?
答案當然是「不」,因為是否容讓泛民某一人參選,有著太多權宜、博奕、計算甚至交易,屬人治而非法治,並不是一個民主社會所喜聞樂見。著眼於平等的制度,方是社會長治久安之策。
再說,余若薇表態參選,是否表示有更大機會爭取到公民提名呢?當然,余若薇的民望,有目共睹,不必懷疑,那麼,為甚麼不是由她領軍爭取公民提名呢?難道她表態參選了,建制派及中央政府就會向公民提名大開綠燈了嗎?這會否太異想天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