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覺醒來,社交媒體網上論壇又嘈到拆天,話泛民出賣運動乜乜乜,原來係講佢地就《香港人權民主法》的立場。不過睇來睇去,發現大家個討論內容好唔一樣,直頭好似唔係講緊同一條法案咁。似乎大家對個法案本身的內容唔係太熟,咁響繼續嘈之前,不如一齊認識下具體條文都未遲。
法案原文響呢度:H.R.3289 — 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 of 2019 。首先注意日期係2019年6月13日,即係一億年前,未有721亦未有811,所以內容大家可能覺得好唔update。不過一日未過一日都可以改,下面會再提可以點樣加辣。
首先,講下以現在的文本,有啲乜同冇啲乜。
迫使中國容許香港2020普選立法會 —— 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