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香港眾志常委周庭在2018年立法會港島區補選中,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周庭提出選舉呈請,今日獲高等法院裁定勝訴,她形容判決是「慘勝」,判詞確立選舉主任有權篩選參選人的政治立場,香港人的基本參選權及被選舉權仍被剝奪。
判詞指出,2018年1月18日,周庭參選立法會港島區補選,向選舉主任遞交參選表格。在表格上,周庭列明自己的政治聯繫為「香港眾志」,並簽署提名表格上的聲明及「確認書」,表明擁護《基本法》。1月24日,選舉主任要求周庭提交她已放棄英國國籍的文件,周庭在翌日提交。選舉主任未有再作出查問,於1月27日通知周庭其提名無效。判詞指選舉主任並未給予周庭合理機會回應,違反自然公義及程序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