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早前警方取得三名青年討論如何破壞輕鐵站的「車CAM」錄音,該三名青年被控串謀損壞財產,早前須還柙看管。今早高等法院批准他們保釋,須每日報到及禁足所有輕鐵站與港鐵站。另外,一名報稱為公司經理的沙田居民涉向警察掟月餅罐,被控襲警罪,今早亦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此案與有關7月14日沙田大遊行衝突的兩宗「非法集結」案件,均押後至10月28日。
三人獲高院批保釋 禁足所有輕鐵港鐵站
三名早前被還柙的青年,今早在高等法院獲批准以2萬元現金與2萬元人事擔保保釋,期間需每日向警署報到及禁足所有輕鐵站與港鐵站。
被告李鈞浩(24歲)、張溱煒(24歲)及李懷恩(23歲)於9月5日被警方截查私家車時在身上搜出鎚仔、螺絲批等工具,警方亦取得他們討論計劃毀壞輕鐵站設施的「車cam」錄音,因而被控串謀損毀財產。他們早前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不獲批准保釋,須還柙看管,因此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案件原訂押後至11月27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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