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自主是每一個人的事](/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香港大學的副校長任命風波愈演愈烈,大學自主是否受到衝擊,社會有不同的解讀。有人對學生周二晚(7月28日)的行動嗤之以鼻,港大十院長和部分校友分別聯署反對部分學生及校友干預港大校政。校委之一李國章指學生彷如紅衛兵,中大前校長劉遵義更明言如此「寵懷的小混蛋」應受懲罰。另一邊廂,有人認為校委會黑箱作業,真正衝擊大學自主實為校委會和其幕後黑手,所以當晚的行動只是對暴政的一種反撲。不同角度的解讀,結論截然不同。
《香港大學校委會守則》(Guide and Code of Practice for Members of the Council)開宗明義地說明,「大學必須恪守學術自由原則,意即質疑既有知識和提出創新甚至有爭議可能的構想。與此密切相關的是機構自主的概念。大學要負上管理自己和發展戰略方向的責任。校委會委員必須認清和恪守高等教育的特殊原則和道德理念,進而對大學的職能作出有效貢獻。」短短幾句話,清楚說明了大學自主的兩個特點:一,以教育和大學職能為本;二,維護學術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