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柏特是加盟曼城,而非租借曼城。
2014年7月24日,美職球隊紐約城在官網發佈一則消息:「繼韋拿、保斯基、辛度斯後,林柏特加入球會,簽約兩年,合約由8月1日起生效。他會穿上8號的球衣。」在這篇消息的最後,紐約城以此作招徠,吸引球迷買季票,「可以見到林柏特及欣賞紐約城整個美職球季的季票已經有售,大家可以聯絡……」
事過半年,時間把這件事一層一層地揭開,人們逐漸發現背後的騙局。據最新得到的資訊,林柏特從來沒有簽約紐約城,曼城與紐約城之間也沒有任何租借協議。對外名義上,林柏特是紐約城的人,實際卻是曼城的人,但歸根究底,他是阿布札比投資發展集團的人。
2014年8月6日,紐約城宣佈林柏特加盟曼城,而曼城亦在官網發佈消息。筆者翻查這兩篇聲明,發現用字十分小心,完全沒有借用(loan)的出現,兩支球隊都是用加入(join up)的字眼。當時傳媒及球迷都沒有為意,先入為主覺得這是紐約城外借林柏特予曼城。現在再看這兩篇聲明,筆者不得不感嘆魔鬼在細節。
在林柏特的加盟曼城的聲明中,沒有明確標示限期,就寫住:「在會合紐約城為處子球季備戰前,林柏特會在曼城比賽及訓練。」美職球季3月開鑼,大家都相信林柏特最多最多會在曼城留到2月,而根據傳媒的消息,林柏特則會在1月離開曼城。全世界都覺得沒大問題,因為韋拿、卡卡等的情況亦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