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柏特是加盟曼城,而非租借曼城。
2014年7月24日,美職球隊紐約城在官網發佈一則消息:「繼韋拿、保斯基、辛度斯後,林柏特加入球會,簽約兩年,合約由8月1日起生效。他會穿上8號的球衣。」在這篇消息的最後,紐約城以此作招徠,吸引球迷買季票,「可以見到林柏特及欣賞紐約城整個美職球季的季票已經有售,大家可以聯絡……」
事過半年,時間把這件事一層一層地揭開,人們逐漸發現背後的騙局。據最新得到的資訊,林柏特從來沒有簽約紐約城,曼城與紐約城之間也沒有任何租借協議。對外名義上,林柏特是紐約城的人,實際卻是曼城的人,但歸根究底,他是阿布札比投資發展集團的人。
2014年8月6日,紐約城宣佈林柏特加盟曼城,而曼城亦在官網發佈消息。筆者翻查這兩篇聲明,發現用字十分小心,完全沒有借用(loan)的出現,兩支球隊都是用加入(join up)的字眼。當時傳媒及球迷都沒有為意,先入為主覺得這是紐約城外借林柏特予曼城。現在再看這兩篇聲明,筆者不得不感嘆魔鬼在細節。
在林柏特的加盟曼城的聲明中,沒有明確標示限期,就寫住:「在會合紐約城為處子球季備戰前,林柏特會在曼城比賽及訓練。」美職球季3月開鑼,大家都相信林柏特最多最多會在曼城留到2月,而根據傳媒的消息,林柏特則會在1月離開曼城。全世界都覺得沒大問題,因為韋拿、卡卡等的情況亦類似。
隨英超賽季展開,林柏特越戰越勇,還在舊會車路士身上取得入球。這時候,開始有報道指,曼城想借用林柏特到季尾。消息一路一路地傳,越來越接近1月,但紐約城及曼城都未見有新宣佈,直至12月31日,兩間球會發聲明,其中曼城表示:「曼城確認,延長林柏特的合約至季尾,確保他可以繼續參與球會的本土及歐洲賽。」再提多次,這次聲明亦沒有提及任何續租的字眼。
一石激起千層浪,紐約城球迷十分不滿!原來他們手上的季票只可以看到半季的林柏特,他們有被騙的感覺。此事亦引起美職及英超賽會的注意,他們決定調查這件林柏特「租借」風波,看看曼城有沒有違規。最後,調查結果令人瞠目結舌,曼城沒有違規,因為林柏特從來都不是紐約城的人。
英超賽會表示:「林柏特以曼城球員的身分註冊到14/15球季完結。賽會尋求並得到曼城的證實,曼城或城市足球集團跟紐約城沒有就林柏特存在任何協議。」英超賽會的解釋很簡單,林柏特從頭到尾都是曼城的人。換句話說,林柏特根本不是租借到曼城,他是以自由身加盟了曼城。
在美職賽會方面,則有另一個版本,但大同小異,他們同樣指出,林柏特沒有跟紐約城簽過任何合約,而跟林柏特簽約兩年的是城市足球集團。甚麼是城市足球集團?就是阿布札比投資發展集團旗下的子公司,也是曼城、紐約城的母公司。因此,林柏特的擁有權不屬於球會,而是第3方的集團,而這個集團亦同時擁有曼城及紐約城。
舉個比喻,如果林柏特是李嘉誠手下的員工,原本誠哥要他去豐澤,但後來又要他先在百佳做一年。在誠哥眼中,這不是豐澤外借員工到百佳,只是他旗下集團的人手調動而已。同樣道理,林柏特去紐約城還是留曼城,不是兩間球會的轉會,而是一個集團內部的人手調動。
站在不同立場去想,林柏特今季在曼城踢得風生水起,當然不想中途離開。曼城領隊比歷連尼亦多次表示,希望林柏特留到季尾。因此,在林柏特及曼城的立場,他們是希望林柏特繼續留在曼城。站在城市足球集團的角度,曼城是他們最主力的球隊,理應得到最多的資源,既然曼城需要林柏特,林柏特亦想留隊,他們亦順利成章,犧牲了紐約城。
在林柏特「租借」風波中,最大受害者是紐約城球迷。城市足球集團及林柏特應該欠他們一個道歉。他們買了季票,滿心歡喜地打算看一季林柏特,但最後只看到半季(前提當然是林柏特會在夏天回紐約城,但相信在輿論壓力下,他都不敢不回)。無論在情在理,他們都有憤怒的理由,而球會亦應該盡力安撫這班球迷。對於車路士球迷來說,相信他們最想知道,林柏特是否知情。
這次事件可能是一次開始。筆者曾撰文表示,跨國足球集團在近幾年形成,是一種全新的足球生態,由管理者到球迷都未適應甚至意會這種東西的存在,但林柏特這次風波或者可以給賽會及足總反思,如何面對跨國足球集團。當幾支球會由同一集團擁有時,當球員是屬於集團而非球會時,當球會只是一個大集團旗下的分店時,足球世界又會怎樣呢?
延伸閲讀: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曼城、車路士與RB萊比錫
跨國球會集團是否球壇未來?淺談保素家族與紅牛集團
林柏特騙局續集:用謊言去掩蓋上一個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