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為香港藝術家我哋冇一個公會或者任何機構代表我哋,作為同行及朋友我哋可以做嘅只有互相支持。就算唔係朋友見到一份咁好嘅作品係無理由嘅情況底下被停止,仲要被扣上沒有專業操守的罪名,我覺得我哋應該問個明白。
喺度寫左一封以個人名義向藝術發展局嘅回應。希望大家如果都有呢個感覺自己都可以作一個回應,講下自己嘅感受同埋睇法,希望藝術發展局可以作出溝通比「業界」一個合理嘅回覆。全文如下:
致:香港藝術發展局
香港藝術發展局於2016年5月22日向黃宇軒及林志輝發出聯合聲明的個人回應
黃宇軒及林志輝於九龍ICC大廈上的作品「從現在開始,我們就是60秒的朋友(現名「倒數機(2016)」」於晚上收到藝術發展局通知該作品不再屬於展覽的展出項目。原因為他們違反與策展人及局方的協議,認為他們的行為將危及業界未來於公共空間展示藝術品的可能性。
1)究竟他們的作品是如何違反與策展人及局方的協議?
2)這次事件如何危及業界未來於公共空間藝術品展示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