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31人認罪,16人不認罪受審,除李予信及劉偉聰,其餘14人罪成,45人今(19日)判刑。被告林景楠在開審前認罪,並作為控方證人,他要求法庭考慮判社會服務令。惟法官拒絕,並指其證供對控方案情毫無幫助(added nothing to the prosecution case),並難以在裁決理由書中引用。法官最終沒有就他作供給予減刑,只因他派發防疫物資等減刑,他被判囚5年2個月。在非抗爭派中,楊岳橋的量刑起點最高,為8年監禁。法官指在公民黨參加35+計劃期間,楊擔當領導及積極角色。
以下為非抗爭派被告的判刑理由及刑期:
楊岳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