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多次在街頭演奏《願榮光歸香港》、人稱「二胡伯伯」的71歲老翁,去年10月被裁定7項無牌演奏及無牌籌款罪成,判囚30日。他出獄後再被票控6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樂器」和6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罪,涵蓋他去年入獄之前的時段。他今(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其中8罪,餘下4罪則獲控方撤回。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被告在上一宗案件尚待裁決期間干犯完全相類的罪行,而且在法庭未頒禁制令之前已三番四次干犯,冥頑不靈,就8罪合共判囚18日。
被告李解新(現71歲)承認其中6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樂器」和2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罪。控辯雙方達成協議,在被告承認上述控罪及同意案情後,控方會撤回餘下4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罪。
案情透露國安處曾派人暗中觀察 並以「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