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歷史:《歧視馬鈴薯》](/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假如你在M字連鎖店品嚐一條熱呼呼的薯條時,聽到有人高呼:「馬鈴薯是惡魔的果實,吃它就是順從魔鬼,是魔鬼!」,相信大家都不會理會他,然後等待數分鐘後來到的警車,送他到青山醫院。不過,假如你生活在16世紀至18世紀,送去青山的就不是那狂漢,而是你!因為馬鈴薯自發現以來,幾百年無人吃過,更落得「惡魔果實」之名。
大航海時代,雖然顯示了歐洲人的野蠻及暴力,但在食物史上影響深遠,帶來不同物種。
馬鈴薯來自新大陸,印第安人在六世紀左右已懂得栽種,當時大概有超過一百個品種。在十六世紀西班牙人進入新大陸,便將馬鈴薯首次帶入西班牙。初時,歐洲人吃馬鈴薯非常豪邁,並不削皮,整顆下去煮。這樣豪邁的食法,味道自然極差,還帶有一種臭味。試了幾次後,西方人也吃得怕了,特別在西歐及南歐人們,更認為馬鈴薯只是「適合豬吃的食物」,沒有將它當作食材,大多數將馬鈴薯當作觀賞植物。只有部份北歐地區,取馬鈴薯耐寒,容易儲存,才視之為糧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