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risse(楊雪盈)本身的組織是《社區公民約章》倡議團體,在一年前草創了「灣仔好日誌」,想在社區推動不同公民運動。經歷選舉,進入區議會。
在七月十七日的講座,她分享了這一路以來,她在社區所持的信念:
一、建立「公民平台」
在社區裡,法團主席的權力很大。公司主席,發言權又比大部分人大。區議員,自已都在一個權力的位置。正如佔領時,警察的態度不友善;現在當選後,警察對待作為「區議員」的Clarisse,態度完全不一樣了。世界,總傾向認一個權力的代表。
Clarisse 反問,為何掌握知識或資訊的人,權力比其他人大?Clarisse 希望建立一個公民平台,不想當中會有太多權力層次。Clarisse心目中所想,居民可以有一個平台發聲。這個平台,不應有限制,不限於網絡或地區,不限於老人或學生。過程中,有主持人(facilitator)讓不同人可以在同一個平台有效地溝通。有專業人士提供意見。例如是否做一個斜波工程如何做?會影響樹木嗎?有樹木專家和斜坡專家分享意見。最後,整個平台的結論,可以讓政府聽到。
這種公民平台,讓不同居民可以互相交流,過程中給公民賦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