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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國際藝評人協會(香港分會)、《文化現場》及獨立媒體(香港)就時代廣場投訴信的回應聲明﹝請聯署﹞

(圖片說明:2008年6月6日「香港作動」活動,青年藝術家模仿岳敏君作品「粉紅兵馬俑」之行為藝表演。)

歡迎加入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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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容不下小白花的「廣場」?

2004年6月4日點獻花朋友合照。

香港視覺藝術的書寫

閒來無事,我也會到香港藝術館的網頁瀏覽,看看有什麼新的藝術資訊,月前偶然發現了一個名為「香港視覺藝術欣賞網上課程」(下稱「視藝課程」)的環節,作為本地視藝史研究者,對此題目我自然格外留神。

編按:作者luke來電,指時代廣場去信《明報》高層投訴,說luke的文章「故意將時代廣場現正舉行之『岳敏君藝術展』與六四事件拉上關係,作法非常不當」,「並有搧動讀者參與未經批准的活動之嫌」,要求明報「更正」。

時代廣場在投訴信中表明,不會容許由亞洲民眾戲劇節協會主辦的「在時代廣場紀念六四」藝術行動﹝六月四日下午五點至七點半﹞。

luke向inmedia編輯表示,他在文章中並沒有說時代廣場的展覽與六四相關,他說的是另一件作品《處決》,但最令他驚訝的是,時代廣場居然連讀者詮釋藝術品的自由也要干預。他認為文章毋須「更正」,因為每一個市民都可以對藝術作品有自己的詮釋。

他說,過去一直有替《星期日明報》寫藝術導賞的文章,將藝術與當下的議題連接上,一方面擴闊藝術品的閱讀空間,亦令時事更加立體。他之前也有書寫關於六四的藝術作品,但這是第一次收到投訴信。

luke也不滿時代廣場不直接向他說明意見,反而將投訴信先發給《明報》的高層,是「一種對言論自由的壓力」。

私人企業眼中的公共空間管理﹝抄錄港大博士生訪問內容﹞

在之前的民間記者工作坊裏,已經向各位推薦過香港大學圖書館的HKUL Digital Initiatives網頁。香港大學是各間大專院校中,唯一將大部分畢業生論文放上網讓公眾參考的。很多民間記者有興趣的本地論題,都可以在Hong Kong University Theses Online找到相關的論文。

有關私人管理公共空間的論題,直接論及的就有三篇:

有中學生因在網誌發表不同情四川震災的言論,被網民指責幸災樂禍而又給校方記大過。人們驚詫當下少年人竟如此無知冷漠;另一些意見則轉而針對校方的處理方式,指其違反了言論自由的精神:學校作為教育的場所,理應是思想自由交流的地方,而記大過跟以理服人的精神到底是不同的。

看罷網誌文字之後,發覺字裡行間的冷漠其實佈滿了功利社會的成人身影。不是說今天的香港人也不同情震災,而是說文字裡頭承載的價值觀倒是很地道的。繞開那些為了增強說服力(當然是反效果)而過了火的駭俗言論不談,文章由始至終在問:為舍捐款? 為什麽捐款給對社會「無貢獻」的災民?捐款有用嗎?自顧不暇如何顧人?我們不是該做對社會有貢獻的事情(然則指捐款對香港沒有好處)?為何不捐款給熊貓(這句使我想起本地高級文化人常言的「看不起人而寧跟狗做朋友」的「哲學」)?

奧運.地震.六四 ─「國民教育」論者的貧乏

有人說,2008年過了不到一半,環繞著中國的大事接二連三,令人喘不過氣,到了六月,誰還會關心十九年前的「八九民運」?

埋黎學下野——新媒體百寶袋

之前一篇走馬看花的介紹了在印尼的transmission asia pacific的參與者,今次輪到幾天下來學習了的新技法。先旨聲明,可能出於筆者的孤陋寡聞,但實在是太多有趣的橋,情不自禁要示範無知詳細記錄。看到覺得有啟發的不妨拿去用,但記得,一如creative commons其中一種license,最好就是attribution-derivative-share alike啦。

印度的community building

在社區內設立一台輕觸屏幕的電腦,上面有幾個按紐。其中一個是關於電腦所在位置附近的老建築的短片。另一些按紐是一個模擬開關燈制,電腦內備有社區內某些大廈燈火完全熄滅及全開著的照片,從同一位置同一角度拍的照片,碰一下輕觸屏幕,就顯示燈全關的照片,再一下便是全燈光全著的照片。

在現時的教育生態下,英文中學,中一女生,大過一次,與上了報的校園事件很少機會同台上演。以教師眼光看,事有蹺蹊,或有寃情;以家長眼光看,學校老羞成怒店大欺客,可怒也。且看校方如何搬走砸在自己腳上的石頭。

我擺明是落井下石的。當事件起初曝光時,我已覺得有點不妥。如無記錯,校方先代當事人公開道歉,再下來說好好輔導小妹子的。學校,甚至家長,憑甚麼道理可以無視學生在法律上具有獨立人格人權,為有能力獨立承擔思辨是非的同學代決代言?為甚麼不讓當事人自行處理她的見解?校方或家長有自由以教導無方向公眾致歉,以家法與子弟劃清界線,社會自有公論。不過,事情發展到記人大過,無論從教育專業或政治智慧來說,只能說句祝校方好運。

我更關心的是,為甚麼我們對下一代的冷漠言行那麼感冒?既然熱情可以是權利,為甚麼不熱情不可以是另一種權利?為甚麼要定於一尊?四川震災至今,我一方面在禮堂帶災情關懷,感動而不激情,做到了我心目中的國情教育;另一方面卻不斷呼籲同學緊緊維護對自己感覺的主導權,強調他們坦誠交代的對象是自己,人有拒絕感情從眾合模的權利,可以對捐款say no,可以對煽情節目say no,可以冷靜自外於港人模式化了的集體情緒消費─認捐豪情循環,甚至可以冷對「你唔為四川悲痛、唔為奧運歡呼,仲係唔係中國人」的責難,只因為我敬重人的情意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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