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時的教育生態下,英文中學,中一女生,大過一次,與上了報的校園事件很少機會同台上演。以教師眼光看,事有蹺蹊,或有寃情;以家長眼光看,學校老羞成怒店大欺客,可怒也。且看校方如何搬走砸在自己腳上的石頭。
我擺明是落井下石的。當事件起初曝光時,我已覺得有點不妥。如無記錯,校方先代當事人公開道歉,再下來說好好輔導小妹子的。學校,甚至家長,憑甚麼道理可以無視學生在法律上具有獨立人格人權,為有能力獨立承擔思辨是非的同學代決代言?為甚麼不讓當事人自行處理她的見解?校方或家長有自由以教導無方向公眾致歉,以家法與子弟劃清界線,社會自有公論。不過,事情發展到記人大過,無論從教育專業或政治智慧來說,只能說句祝校方好運。
我更關心的是,為甚麼我們對下一代的冷漠言行那麼感冒?既然熱情可以是權利,為甚麼不熱情不可以是另一種權利?為甚麼要定於一尊?四川震災至今,我一方面在禮堂帶災情關懷,感動而不激情,做到了我心目中的國情教育;另一方面卻不斷呼籲同學緊緊維護對自己感覺的主導權,強調他們坦誠交代的對象是自己,人有拒絕感情從眾合模的權利,可以對捐款say no,可以對煽情節目say no,可以冷靜自外於港人模式化了的集體情緒消費─認捐豪情循環,甚至可以冷對「你唔為四川悲痛、唔為奧運歡呼,仲係唔係中國人」的責難,只因為我敬重人的情意自主權。
我會對學生的冷漠無慟於衷嗎?我隨時會為此再度失業飄泊。上學期,學校一街之隔的鄰邨發生倫常悲劇,第二天我到中四代堂,那是最多風紀服務生的理科精英班。他們說,想借點時間排練教育營中的話劇環節,我當然樂得從旁觀察校方嚴加篩選、重點栽培的精英們之關注焦點何在。內容講的是補習社眾生相,勤勞謙卑的最後得到好成績升到原校,本無不妥。我看了十多分鐘後,終於忍不住出口,說中國有個以戲劇反映民意、月旦政事的傳統;同學無需覆述老師常談;何不趁宿營困獸之鬥,藉機向校方反映心聲民怨,反洗腦。尤有甚者,同一句請求,出自乖女之口,天淵有別,勝過普通班同學半天唇舌,讀書人應為民請命;還有,最近兩天發生的事情對你有何啟示…結果?十多分鐘之後,她們很有禮貌地說,老師對不起,我們想不到要說甚麼,可不可以維持原有劇本…教了那麼多年的書,我試過被學生當眾用書掟、用粗口鬧,可是從來未試過如此失望哀傷。眼白白望住一班乖巧生性勤快合作精靈溫婉的明日之星,在三年耳濡目染下,人的悲憫同情本能盡失,只剩下讀好書做靚project,投教師學校家長社會所好,無七情六慾,沒有了自己。這同在現代飼肉工廠中長大的禽畜有何本質差異?孰令致之?我向兩位副校長、輔導主任、德育及公民教育主任反映了數次,不敢再說了。我只不過是個七日通知的代課而己。這幾天細看選貼出來的震災心意咭,想到選擇的標準及背後的心態,痛楚又起。
我家大小姐也頗爭氣。面對震災,仍然天天從容不迫地MSN轉述姊妹諸般事務,仍聽那些甚麼堂的死仔唱垃圾歌,兩姊弟仍爭電腦爭櫈爭廁所爭電視遙控。我在盤算暑假到四川做義工的成本效益時,她只關心同姐妹練波行街的機會。我還有資格說甚麼?我只想向那位屯門英中小妹子的坦誠致敬,更為懲處她的背景機制悲哀。更悲哀的是,她學校並不孤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