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黎廣德(低碳亞洲行政總裁、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
「特區政府宣佈從明年起停止用公帑補貼煤炭、石油及天然氣等化石燃料,但由於政府無法說服電力公司減低盈利收益,所以全港市民每人每年須額外繳交電費5600元。」試想下任特首提出以上政綱,香港人會欣然接受,還是引發一場比50年前天星小輪加價更嚴重的騷亂?
雖然上述公佈不會出現,但政府向兩家年年賺大錢的電力公司每年補貼逾400億港元是千真萬確的事實。這些數據來自國際貨幣基金會對全球能源補貼的研究報告,說明2015年香港能源補貼高達96.4億美元,其中67億美元為空氣污染及20億美元為氣候變化的損失,而發電佔全港能源使用量54%,所以要負擔過半責任。
為何政府為了方便兩電賺錢,每年用相當於全港醫療開支近八成的巨額公帑,補貼它們使用犧牲環境和市民健康的化石燃料?電力公司不出錢而要市民埋單,確是荒謬透頂的想法,偏偏這種想法早已成真,而政府至今不敢正視現實。
無論誰競選特首,都不可錯失今天改革能源補貼的天賜良機:一是因為科技發展令可再生能源成本大幅下降,二是兩電管制協議在2018年到期,政府手握談判籌碼。
兩電在本地發電的主要燃㪵是煤炭和天然氣,自從去年底195個國家領袖達成「巴黎協議」之後,取締化石燃料越快越好,已是國際社會共識,所以香港必須大刀闊斧,不能讓補貼骯髒燃料的政策延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