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大埔區議會前副主席溫學濂的女兒和姪兒在2004年遭人淋鏹水重傷,警方鎖定3名疑犯,重案組探員陳一村被指包庇其中一名花名「monkey」的三合會成員,被廉署控告妨礙司法公正,他審訊後罪成判入獄18個月,但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服滿所有刑期的陳一村向律政司申請俗稱「冤獄賠償」的補償計劃,不過他的申請被法律政策專員駁回。
陳一村提出司法覆核挑戰該決定,法官高浩文上周四頒判詞,指出律政司在檢控過程有嚴重錯誤和高程度疏忽,理應察覺證據自相矛盾,控方甚至到審訊尾聲仍講不清控罪基礎,原審法官亦錯誤地斷定陳有犯罪意圖。不過他指出計劃涉及公帑,並非每宗脫罪個案都定必獲批,只有「非常例外(very exceptional)」的個案可獲賠償。至於法律政策專員的決定是否不合理,高浩文認同陳自招嫌疑,常理不會認為他完全清白,判陳一村的司法覆核敗訴。
重案組二隊當年全隊解散 長官被「流放」